放!假!通!知!
三八妇女节,
放假半天!
就在下周一!
那么未婚女性能休假吗?
工资怎么发放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解读
适合人群
顾名思义,妇女节的适合对象肯定是妇女,可能许多未婚人士会问:没有结婚的女性能享受这个假期吗?答案是肯定的。妇女,在官方辞典中,其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因此全体女职工都可以享受这个假期。
福利待遇及法律规定
法律上对三八妇女节是如何规定的呢?详细法律条文如下: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那么问题来了
1.妇女节是不是必须放半天假?
答: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妇女节如果正好碰到周末还能补假吗?
答:不可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3.如果我妇女节期间继续上班,能获得加班费吗?
答:不可以。
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许多人认为上述原劳动部文件与《劳动法》冲突,让妇女节成为非刚性假期。但立法的目的是鼓励女性朋友们在该节假日期间休假,上班也是没有加班费的。
4.如果企业强行让我在妇女节期间加班怎么办?
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当然,愿意加班或者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在此向奋斗在工作一线、
家庭一线的广大女性朋友
致以节日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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