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唐朝的立国之本是唐密,唐玄宗时期纯正的密教正式传入中国。在玄宗开元年间,善无畏、金刚智和不空这三位印度密宗大师先后来到中国,在中国开始弘扬密法。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开元三大士”,然后中间经过一行和惠果等的发扬,进而形成了唐密。
唐朝佛法大兴,渐成万国来朝之气象。其中僧众数量尤其增多,寺院数量和典籍数量也都相应的大幅度增长。唐朝僧众众多,和外界交流的大多数也是僧人。佛法交流,另外高管,显贵居士众多。其中新罗,日本等地的僧人也多入唐修行,求法。
但在唐后期,多地却出现了僧人居家现象。这其实是僧团严重膨胀,寺院的建造无法同僧人数量同步,唐后期寺院经济不景气,经济逐渐衰退,还有各个地方的僧人或与世俗家庭的关系分割不清等多种原因所导致。
一、 为何佛寺兴盛之时却出现寺众居家现象
在唐后期,尤其兴盛佛教,招来了许多的僧人。渐渐地僧团规模逐渐扩大。据相关记载,788年时,仅有僧尼310人,而到了800年、九世纪末十世纪初,分别增长至427人和1169人。
在看寺院时,规模扩张最庞大的是尼寺。800年普光寺有尼众57人,而到806年时,普光寺的尼众竟达到了127人,在这六年间翻了一番,可见膨胀速度是非常惊人、难以想象的。
还有与其相似的,据记载,800年左右新建的圣光寺,起初只有尼众7人,逐渐发展至九世纪末,寺众却已达到79人,在九十年间其规模增长了1128.6%。由此看见当时僧众数量急剧增长。
因为僧众数量的增长,寺院建筑规模需要在合适的地理空间中同步性地扩张。寺院中修行生活的僧人的住房被称为寮房。那僧众居住的寮房这类公共资源问题要如何解决呢?其实当时在寺院寮房的建造上是非常缓慢并小规模的。
由于记载文献的部分缺失与匮乏,我们不能具体详细的看到寺院公共资源匮乏的情况是如何一步步加剧的。但仍有一些文献可以被我们所分析,提供了一些在当时僧众数量与寺院居所不协调时的一些现状。
了解到当寺众需要服从寺院安排,必须全部回到寺院,并且要求在寺院居住之时,寺院寮房的分配情况。僧团安居之时,徒久回寺,需居于结界之内。
但据相关文献记载,很多僧人很可能并没有多余的屋舍可供他们居住。
据P6005《驿门帖诸寺纲管令夏安居帖》载:
有释门贴诸寺纲管:奉都僧统帖,令借政、法律告报应管僧尼沙弥及沙弥尼,并令安居,住寺依止,从师进业修习,三时礼忏,恐众难齐,仍勒上座主亲自押署,齐整僧众,具件如后。
由上述记载可知,在都寺的组织和地方官府的参与下,每年都需要举办管内僧尼结夏安居。并伴随一些活动。这也被称之为夏安居、雨安居、结夏等。据记载,诸寺僧尼,夏中各须进业,三时礼忏,不得间断。如有故违,重招科罚 纲管仍须钳辖散众,如慢公者、纲管罚五十人一席。
可见当时在寺院举办这些活动之时,僧众是有很多行动限制的。尤其在居住方面,不得离开寺院,如果有违禁者,还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管僧尼沙弥及沙弥尼,并令安居,住寺依止,从师进业修习,三时礼忏”。由以上文献记载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安居的几天时间里,僧尼五众必须都要居住在寺院中,并且有专门的僧官会采取许多的防范措施,目的是保证全体寺众都要在寺院中安居。
“恐众难齐,仍勒上座寺主亲自押署,齐整僧徒,具件如后”。这是在说在要求全体僧众回到寺院安居的同时,做出了了相应的一些应对措施,用来保证安居的顺利进行,也就是僧众都可以在寺院休息。
有文献记载:“者寺僧尼,自安居后,若无房舍,现无居住空房舍,仰当寺纲管,即日支给。若身在外,空闭房舍,但依官申状,当日支与”。可见在这种特殊活动下,寺院也是做出了一些相关政策的。
但是从这些方面也可以看出,在当时,寺院寮房供给情况是相当窘迫的。可以看出并不是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僧徒都是有自己居住的场地的。当他们回到寺中居住时,就只能去占用其他僧徒的居住场地又或者占用寺内的公共资源。
上帖中不仅展现了寺院寮房的供给情况,也暴露出有些寺院的屋舍环境。屋舍破败,不堪居住。正因如此,安居之日,首先需要的便是修治“屋舍”及“寺界墙及后门”。
上述可见,破败不堪,说明久无人住。这其实可以说明僧众居于家是一个常态,而屋舍环境简陋破败则是僧众久居于家的结果。
二、寺院提供的粮食不足导致僧众居于家
根据中古时期的史料记载,寺院的僧众生活所需,“官给衣食”。而在“粮食无多时,寺众会产生恐慌,甚至出现“散众”现象。出于防止这种现象的产生,寺院并不会准备过多的粮食。
《续高僧传·昙延传》载,隋文帝开皇时“[县]延虚怀,物我不滞,客主为心。一时粮粒将尽,寺主道睦告云:僧料可支两食,意欲散众。延曰:当使都尽方散耳。明旦文帝果送米二十车,大众由是安堵”。
这是在讲当时年景不好时,寺院将皇帝和王公大臣给他布施供养的钱财捐献出去,作为寺院经费救济穷人。这导致寺院后续经费不足,存粮不多,寺院管事的和尚道睦向昙延请示,说寺庙的粮食只够吃两顿了,要不然把那些云游的僧人遣散。
这件事尚只是因个人散财而导致寺院粮食短缺,从而引发寺众的恐慌,寺主甚至打算用“散众”的方式来缓解危机。
《续高僧传·玄传》则记载了荒年之际,寺院萧条,寺管将寺院的僧徒“散众”的真实情景:“会贞观三年,时遭霜俭,下救道俗,逐丰四出”。
事实上,官寺更加适用于“管给衣食”这项政策。而至于地方的寺院,或许并没得到有效的执行,或者执行力度远远不够。在唐朝后期时,寺院便已经出现不供食的现象。
所以在寺院时,餐无定食的形势无疑对僧人产生了一种推力,迫使他们不得不走出寺院。而走出寺院最合适的地方便是居于家中,以减少经济上的开支。
三、居家生活带给僧人很多温情与方便
居家生活才能体会到的温情也给僧人离寺居家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当然这也是孝道等中国传统思想深刻影响的一种体现。其实,僧众居家照顾其父母的现象在唐朝前期就已经很严重了。发展到唐朝后期更是屡见不鲜。
据记载,玄宗针对许多僧尼“虚挂名籍,或权隶他寺,或侍养私门”的情况,颁布法令:“自今已后,(僧尼)更不得于州县权隶,侍养师主父母,此色者并宜括还本寺观。”
这样的规定无疑将僧众照顾家中大小事宜的心思打破。所以僧众便会走出寺院,居于家中,更加方便去照应、搭理事情。
据《卯年十月二十八日慈惠乡百姓吴庆顺千质典契》记载,龙兴索僧正曾以二十硕索僧麦、栗、黄麻等物,取得了驱使慈惠乡百姓吴庆顺的权力。类似蓄奴养蝉的现象。
由于有着“诸寺不令异色杂人居住”的这种规定,养女买婵这类行为都是不能居于寺院内的,所以这种子女蝉从带来的安逸生活,便只能在家中才可以得到。
其中也不乏年事已高的僧人,他们希望可以回家,来享受孝子顺孙对自己的照顾。
而对于那些相对壮年的僧徒,在佛教中,又有着“父母恩重难报经”的说法,所以他们也更希望可以居家,自己照顾家中长辈也更加便宜。
僧众居家,第一个原因便是寺院有着不能或不便居住的不可抗因素,另一方面,也有着僧众必须居家的原因。僧众居住在寺院就需要寺院有足够丰厚的经济能力与资源。同时,僧人也需要断舍离,便是没有家中繁杂事务牵绊于身。没有后顾之忧。但无论是哪方面,在唐晚期时,都是无法实现的。
在经济上,寺院经济的转型、政治上,政策监管的松懈,都导致了寺院公共资源的发展出现长期滞后甚至萎缩的状态,这些因素也使得僧众在寺院居住感到切身利益的不适宜,迫使他们不得不在寺院之外寻求自身的生存之道。
而方便、舒适的家庭的存在,以及家庭生活中对僧众各个方面的需要,尤其是生产方面的需要,推动了僧人离寺居家现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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