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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成立“巾帼法治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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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为助力法治永州建设,开展好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3月8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巾帼法治宣讲团”成立仪式,正式组建“巾帼法治宣讲团”。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重海出席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发生主持成立仪式,第一届宣讲团全体志愿者参加活动。

成立仪式上,罗重海代表院党组向宣讲团授旗并讲话,段发生介绍了宣讲团成立的目的意义,并宣读了第一届宣讲团成员名单,第一届宣讲团团长黄素代表宣讲团作表态发言,宣讲团成员就如何开展好法治宣讲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

罗重海首先代表院党组向全院、全市法院系统女同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并向“巾帼法治宣讲团”的成立表示祝贺。罗重海指出,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法治宣传的使命任务,从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要义出发,从人民法院的职责职能出发,做好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工作。

罗重海要求,“巾帼法治宣讲团”要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党群共融共建,提升党建活动效果和党建工作质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宣讲人民群众需要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中“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提升法律工作质效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届宣讲团成员由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理论水平,且热心志愿服务的12名女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今后,“巾帼法治宣讲团”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出发点,着力发挥法院职能职责优势,按需开展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等专题宣讲,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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