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12时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至截止时间,广东代表团共提出议案30件,比去年增加2件,涵盖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生态保护、企业发展、动物保护等领域。
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的议案,都是在严谨的讨论中联名选出,如何兼顾数量与质量,提出更多更好的议案,体现着代表团的能力与诚意。
广东代表团提出的30件议案,涵盖了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生态保护、企业发展、动物保护等领域,均为政策与舆论关注的焦点所在。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重要战略,“十四五”规划亦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而疫情的暴发以及在全球的发展,暴露了一些公共卫生制度的痼疾,亦对我国的公共卫生系统的完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上述议案所覆盖的领域,体现了广东代表团的宽广视角。关注公众所关注的议题,并在专业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可行性、建设性的议案,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
顶层设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上限,法律就是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社会之下,各领域的发展均须有法可依,在上述议案中,对修法与制度性建设的关注占有很大比例。广东代表团中提交议案数最多的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其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提交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修改,以及制订行政补偿法、制订法治宣传教育法在内的8份议案。而30份提交的议案中,联名代表数最多、有48人联名的议案,均为修法类议案,分别是陈瑞爱代表关于抓紧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议案,以及黎霞代表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规定的议案。修法议案的占比,可见广东代表团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与关注。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与争取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有着更多的观察基础与思考动力,亦在制度化建设方面提出了可行性方案。例如,今年最多代表联名的议案之一,有黎霞代表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规定的议案。黎霞代表提出,因我国原有刑事司法理念中,重打击、惩治犯罪,而对涉罪企业的挽救、改造、合规建设、督促、继续发展重视不够,为了避免“案结了,企业垮了”的负面效应,可借鉴国际成熟的缓起诉制度,结合我国实际,建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对于保护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对于激发企业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亦有不可取代的意义。
议案不仅要心存高远,也需立足实际。广东代表团所提出的各个领域的相关议案,都有着具体方案的支撑,关注点不只是“诗和远方”,更有眼前的“怎么做”。例如,全国人大代表阎武提出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议案,正是立足于防疫工作中所涉及的具体难题,对隐瞒病情的行为没有详细规定。这一方面导致部分人员的有恃无恐,另一方面也导致部分地区存在过度防疫举动,修法可为此带来规范准则,有助于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难题。
而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提出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规定得不够完善与具体,着眼点也是在于“重点关注农村新产业、新消费、新业态,对农村产业融合进行详细规制”。新业态对乡村经济的发展与振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目前仍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乡村振兴要与时俱进,就要有具体的政策与措施来拥抱这些新业态。陈瑞爱代表提出的以城市人才引进、农村人才培养、城乡教育融合交流、农村农业职业化教育等内容为切入点,支持地方完善专业人才吸引与留驻制度,指向的是具体的举措。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广东之声”,在关注法治与制度化建设的基础上求解现实难题,心存高远,立足实际,可谓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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