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和《金瓶梅》里,都说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件,即武松杀嫂,情节非常相似,但又略有不同,针对这个情节,很多人的疑问在于,武松杀死潘金莲之前,为什么要剥开她的衣服?直接杀死不就结了吗?
这其中便有个值得推敲的细节,那就是杀之前,为什么要先解开嫂子的衣服呢?
要解开这个谜团,我们不妨先看看水浒传和金瓶梅里都是怎么描述这一段情节的,先来看水浒传:
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再来看金瓶梅是怎么写的:
那妇人见势头不好,才大大叫。被武松向炉内挝了一把香灰,塞在他口,就叫不出来了。然后劈脑揪翻在地。那妇人挣扎,把䯼髻环都滚落了。武松恐怕他挣扎,先用油靴只顾踢他肋肢,后用两只手去摊开他胸脯,说时迟,那时快,把刀子去妇人白馥馥心窝内只一剜,剜了个血窟窿,那鲜血就冒出来。
两部书对同一段情节的描写,非常相似,水浒传里说的是武松“扯开胸脯衣裳”,金瓶梅里说的是“两只手去摊开他胸脯”,虽然看似结果一样,但透露出的深意却不同。
很多人说这是因为武松对嫂子一直存在性幻想,对通奸之事十分在意,于是通过这种手段来满足另类的快感。
但我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武松作为县里的刑警队长,是个武功高强并且很有头脑的人,对嫂子也一直是敬重有加。
武松知道武大郎的事后第一件事不是去报仇,而是找人证物证,武松找来街坊邻居,让他们作证写下潘金莲与西门庆苟合的事件经过。然后逼着潘金莲和王婆将谋害武大郎的过程如实交代,并让邻居记录。这才开始他复仇之旅。
那为什么要扯潘金莲的衣服呢?
这涉及到宋朝的一条规定。在宋朝时,杀人罪分为谋杀、故杀、斗杀等几种类型,其中前两种要偿命,但特别规定斗杀不用偿命。
斗杀也就是打架斗殴时失手杀人。武松复仇时撕扯对方,又让邻居记录在案,就是为了营造一个假的斗殴现场。武二郎,你太有心机了。这样一来,官府也有法律依据来给武松保护,于是后来官府判决说武松本来是去祭奠武大郎的,可是潘金莲不让,两人发生争吵,西门庆因为与潘金莲通奸,上来帮忙,发生了斗殴。武松失手斗杀两人。一个斗杀,使得背负两条人命的武松最后只受到发配的处罚,比起死刑好太多。
不得不说,武二郎这件事做的还真是有勇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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