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近日,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召开,会上发布了《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出席发布会。
《实施方案》规定,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在教育救助方面,对在学前教育至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教育救助对象,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国家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就业补助等方式,按分类分档原则,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实施残疾学生“四免两补”(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政策;对具备受教育能力、因残疾无法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适龄未成年人实施送教上门,“一人一案”制定教育方案。
李迅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涵盖29个学生资助项目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对教育救助对象采取减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发放就业补助金等方式,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教育救助机制创新方面,李迅认为:一是明确“一个资助理念”志智并扶,对家庭经济困难孩子进行教育救助,除了经济上、生活上给予救助,更注重搭建资助育人载体。二是制定“一套指标体系”科学认定,建立教育救助对象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借助线上量化测评,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档次。三是集成“一个智慧系统”精准识别,集成“福建助学”智慧资助云平台,实现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精准识别特殊学生,“让信息多跑路、学生少跑腿”。四是铆定“一个工作目标”应助尽助,形成“助困”“奖优”“引导”相结合的教育救助政策构架。五是引入“一项竞争机制”应贷尽贷,建立多家银行共同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竞争机制。
据悉,2016年至2020年,福建全省累计资助各类学生585万人次,财政性资助资金达136亿元。其中,2020年资助资金达28.5亿元,惠及困难学生103万人次。5年来福建省助学贷款金额持续攀升,2020年达9.2亿元,10万多名学生受益。
作者: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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