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凤山分局一名陈姓警官,在去年8月前往台中谷关露营时,涉嫌在浴室里头通过隔间顶端,拿手机偷拍隔壁正在洗澡的林姓女子,当场被抓。陈姓警官在侦查过程表示:以为是我老婆,是要测试浴室安全性,不过检察官不采信,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台中法院判决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目前陈姓警官已被高雄市警察局记过调职。
法官审理认为,陈某以手机窃录林姓女子洗澡动机不良,手段可议,侵害告诉人个人隐私,造成告诉人难以平复之心理、精神创伤,被告所为实不足取。虽然陈姓警官表明想要跟被害人和解,但是遭到林女士拒绝。
事发于2020年8月10日,陈姓警官跟妻子到台中谷关露营,当天中午左右,陈姓警官进到浴室区,通过浴室隔间顶端缝隙,以手机拍摄邻间一名30多岁林姓女子洗澡,被害人发现之后,大声呼救,陈某被林姓女子的老公跟友人冲进来当场逮获,警方也在陈某的手机里头发现有林姓女子的洗澡影片,将他移送法办。
台中地检署侦办期间,陈某竟辩称:以为是我老婆,是要测试浴室安全性。检察官不予以采信,依妨害秘密罪将他起诉,最高可判3年。不过台中法院审理过后,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而高雄市警察局也对他调职记过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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