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人民银行菏泽市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菏银罚字〔2021〕9号)显示,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存在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向人民银行备案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0日,该行的大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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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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