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自4月1日起调整退改签规定,此次调整,对部分在航班起飞前30天内至48小时前退改机票的旅客更加友好。
此次调整之一,是调整前两档阶梯费率对应的时间界限,由航班起飞前30天(含)、起飞前至14天(含),调整为航班起飞前14天(含)、起飞前48小时(含),部分舱位和档位的费率也有所调整。
此次调整后,旅客自愿变更所需支付的退改手续费有升有降。航旅圈也整理了其中的规律,以退票手续费为例:
1、经济舱H舱及以下舱位,起飞前30天前,退票手续费增加;
2、所有舱位,起飞前30天内至48小时前,退票的手续费降低或不变;
3、部分舱位,起飞前48小时内至4小时前,退票的手续费增加;
4、超经G舱、经济舱W/S舱,起飞前4小时内至起飞后,退票手续费降低;
5、经济舱H/Q/V舱,起飞前4小时内至起飞后,退票手续费增加。
此外,调整后G/Y舱不再享受原票30天(不含)-4小时(含)时间段“累计免费改三次”的规则。
此次调整适用于2021年4月1日(含)销售、因退改等换开的客票。旅客所持有的4月1日前开具的客票,退改仍按旧规定执行。
民航局于2018年开始推动国内航司退改签手续费实行“阶梯费率”,取代以往只分高低两档费率,早提出退改申请的旅客可以支付更低的手续费。到2020年为止,41家国内航空公司实施客票退改签“阶梯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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