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公安英雄
喋血夜鹰——包维超
包维超(1972年—2001年),男,1972年10月出生,四川金堂县人,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生前系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2001年4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时间回溯到
2001年的那个春天
2001年,阳春三月,川西坝子阳光灿烂,而成都市青白江区的人们却难掩深深的痛惜———年仅28岁的民警包维超血洒打黑一线,为三月的春光抹上了几分凝重。
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按照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公安局“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于年初组织民警在本辖区案件多发地段连续昼夜守候,抓捕现行。
3月2日,分局开展代号为“夜鹰”的首次集中行动,夜间共抽调警力100余人,分24个组设卡守候。已连续熬了4个夜晚,身患感冒的治安大队民警包维超本来被安排在单位值班,但他考虑到战友的孩子刚出生,便主动替下了战友。夜里行动开始,他主动申请到弥牟镇最边远、发案最高的金光村参加行动。23点,包维超和弥牟派出所副所长沈春强、治安大队民警李涛及弥牟镇火星村治保队员吕高松等4人,来到108国道(川陕公路)以西50米处的金光村7组蹲点守候。早春的深夜,寒气袭人,因感冒而身体不适的包维超不时裹紧单薄的衣服,战友们都劝他回去休息,他却说:“已经守了20多天了,今天一定要争取抓几个!不能让这些人骚扰周边百姓。”
凌晨3点20分,民警发现有4个行迹可疑人员正手持铁棍等物向埋伏点走来,他们决定按照既定方案采取行动。当可疑人员接近蹲守车辆时,李涛突然将车灯打开,在车辆大灯的照射下4名可疑人员措手不及,其中3人慌忙转身朝东逃去,另1人则向西逃窜。李涛持枪在手与沈春强一道下车向东追击,高呼:“我们是警察!站住!”包维超和吕高松也在同一时间下车追击另1人,拔枪在手,敏捷地冲在了最前面,距离歹徒只有5米时,穷凶极恶的歹徒突然掏枪转身向他射击,包维超左手臂中弹,但他没有退缩,强忍剧痛迅速又向前冲,这时,歹徒手中的枪第二次响起,包维超胸部中弹倒地,一腔热血喷涌而出……
闻讯而来的战友们火速将包维超送往青白江区人民医院抢救。在车上,身负重伤的包维超将手枪交给沈春强,并虚弱地说了一句:“我受伤了,你把枪保管好……”由于子弹伤及肺叶造成失血性休克,3月3日凌晨3点30分,包维超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8岁。
历史前进,英雄事迹不会磨灭
时代变迁,英雄精神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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