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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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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鲁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和城乡融合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确保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不断取得新进展。

  2.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不低于上年水平,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和农民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市从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对主要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出台各项政策调整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确保政策连续性,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省确定的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市级以上政策、资金、项目予以倾斜。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省内协作帮扶工作。

  5.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鼓励以镇(街)为单位实施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促进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扶贫资产收益优先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剩余资金可用于设立村内公益岗位、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广泛开展消费帮扶行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6.做好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优先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就业岗位。鼓励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护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扶贫项目用工向脱贫人口倾斜,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7.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病因灾因学等出现生活困难的给予相应救助。

  三、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8.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坚定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建立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监管员制度,探索"网格化"管控机制。严格执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大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监管,广泛开展吨粮田、吨粮镇、吨粮县建设,谋划布局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4.6万亩。启动实施红板岩地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高红板岩地区粮食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青贮玉米。推行玉米大豆轮作间作,实施耕地休耕轮作试点。加快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小麦。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2021年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抓好蛋鸡、奶业、国家级蔬菜产业集群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确保肉蛋奶、菜果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供应。

  9.打好种业翻身仗。制定实施"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重点实施好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能力提升、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子产业园建设四大工程。重点围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新利用、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突破性农业新品种(系)培育,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做大做强现代种业。推动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国家现代蔬菜种业创新创业基地、中国农科院寿光蔬菜研发中心、市农科院等种业科研平台建设,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到2025年,培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12个以上。

  10.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田长制",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开展"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花、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优质饲草料生产。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按程序纳入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在市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

  11.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落户潍坊,与省农科院开展战略合作,推进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深度数字化变革,发展智慧田园、智慧牧场、智慧大棚、无人农场、农村电商,建设潍坊智慧农业试验区。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好6273个益农信息社。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制定潍坊农业大数据地方标准体系,完善大数据采集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玉米籽粒直收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加快"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以上。加强大中型灌区管理,统筹推进涉水工程设施升级改造。

  12.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培育10家全链条龙头企业、10个产业化联合体、1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年内新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实施寿光蔬菜、青州银瓜、潍县萝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培育方案。大力推广"国有平台投资+专业公司运营+农户承包经营"模式,年内创建10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产业强镇部、省、市三级联创,鼓励发展传统手工业、食品业、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50个乡土产业名品村。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省、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功能性农业,积极培育田园综合体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主体,创建、提升一批市级景区村庄、省级村庄景区化单位,规划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响"乐在田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积极培植发展节会农业、节会经济,不断扩大寿光蔬菜博览会、青州花卉博览会、昌邑绿色苗木博览会、潍坊市潍县萝卜大赛暨中国(寒亭)潍县萝卜文化节等节会影响力。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推动海洋牧场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3.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依托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浙江大学诸城高品质肉研究中心等标准研发机构,开展农业标准化集成体系研发,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创建,培育标准化试验示范基地20处,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0处。推广高品质肉全产链标准体系,培育高品质肉区域品牌。开展美丽牧场、绿色农场创建。落实《潍坊市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60个。办好潍坊农品北京推介会。深入实施兽药、饲料、农药等投入品生产企业ABC分级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双承诺"制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二维码"制度,加强质量追溯体系、信用体系、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市级抽检农产品5500批次以上,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14.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21年统防统治面积达到500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达到55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水肥一体化面积新增10万亩以上。健全农药包装物"谁生产经营,谁回收处理"机制。制定农膜回收处置管理办法。推广秸秆还田、农牧循环,创新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模式,2021年培育种养循环经营主体100个,全市养殖专业户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6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青贮、生物制浆等技术路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施乡村绿化攻坚行动,完善林长制体系。

  15.突出抓好"双招双引"和重点项目建设。强力推动"双招双引",引进一批人才团队、科研创新平台、上市企业及大项目好项目,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开放发展。加快推进新希望六和集团年出栏300万头生猪、正大集团360万只蛋鸡、仙坛公司1亿只白羽肉鸡、民和肉鸡加工、伊利10万头奶牛牧场、正大(寿光)国际蔬果产业园项目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龙头、新引擎。谋划一批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充实项目储备库,加大政策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十四五"重点项目。

  1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推动国家农综区建设,建设好中日韩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日现代农业"双国双园"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加快国际种业研发集聚区建设,搭建种业国内国际合作平台;争取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永久会址落户潍坊,高水平举办第二届潍坊国际食品农产品博览会、2021潍坊国家农综区国际果蔬种业展交会;加快推进中国(潍坊)食品科学与加工技术研究院建设,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技术中试、成果转化和人才集聚高地;加快推进国家农综区核心区"3+9+N"产业布局落地,扎实推动中国农创港、国际博览园、海水稻小镇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建成农综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和进境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RCEP开放战略及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胶东经济圈、青岛都市圈等发展战略,推动建立食品农产品国际检验检测互认机制,建设农产品出口集聚区,率先探索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7.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进一步统筹完善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布局,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重点针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科学有序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对已分类的村庄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评估、动态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实现"多规合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规划应编尽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乡村风貌,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村庄撤并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遵循发展客观规律,依规有序开展,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握好工作时度效。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18.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1年新改造农村公路600公里。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率提高到70%以上。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电气化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推动城市燃气管网向乡村延伸,鼓励城郊村、美丽宜居乡村优先接通燃气管网。择优选择县、镇开展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加大5G网络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千兆光纤网络,到2025年农村地区80%的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机制,3年内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加强农业农村遥感应用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管理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

  19.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新机制,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2021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2个、市级500个,创建1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社区,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潍坊样板"。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重点整治乡镇所在地、中心村人口集聚区等地区,2021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上年增加400个以上。开展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深入推进村庄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20.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水平,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加强乡村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规模学校,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国家级创建走在前列。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落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工作措施,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积极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乡。年内7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完成省定市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调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保障,落实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内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在省定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10%左右。加强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为重点的县级敬老院建设,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补助政策,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加快推动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5%以上。

  21.扩大农村消费。打造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设施,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加大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对农村居民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居民在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升级换代。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各类便民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末端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电商服务覆盖75%以上的行政村。

  22.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规范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中心镇。推动县级垃圾处理、供气供电等网络向中心镇和城郊延伸,推动供水、污水处理管网向城市周边地区延伸,在镇政府驻地重点建设一批邮政快递中转、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设施,通过微管网、服务圈向村庄覆盖,逐步实现县镇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县域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和管护。指导做好第二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示范工作。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3.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头雁领航"工程,以新一届镇村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推动村干部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深化促县抓镇带村工作机制,以基层党建融合发展提升"三个模式",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质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五清强基"专项行动,抓好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提升,进一步加大村级组织运转财政保障力度,打造坚强的乡村振兴战斗堡垒。发挥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作用,组织开展第五批包村联户和选派第一书记总结表彰工作,选派第六批第一书记。

  24.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社区。在农村团员青年中推进"青年大学习"。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成率。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选树机制,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年一村一场戏"等活动。加强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办好各具地方特色的农民丰收节活动。

  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25.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交工作。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寒亭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26.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效益。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化"党支部+合作社"机制,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75%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10万元以上。推进昌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扩面增量,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依托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激活农村资源要素。

  27.开展农村政策集成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改革统筹谋划、一体实施,释放政策叠加协同效应。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扎实推进高密市、昌邑市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8.创新农业经营机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行动,年内培育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家、示范家庭农场60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整镇推进模式,培育"村社合一"型合作组织50个;开展寿光市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高密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和昌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实施高密市、寿光市、安丘市、昌邑市省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发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内培育市级示范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5家。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供销社与农村社区、合作社、信用社"四社共建"为农服务新机制,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完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年内全市"四社共建"服务平台达到40个。

  七、强化支持保障措施

  29.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深化"互联网+人才服务"重点改革,大力实施潍坊高校人才直通车项目。组建乡村振兴服务联盟。举办潍坊市2021年乡村振兴创业大赛。加大科技特派员扶持力度。推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推进乡村人才分类评价。用好用活乡村好青年队伍,加强产业扶持和政治培养力度。依托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成立全国现代农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潍坊职业农民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寿光)农村干部学院作用,加强"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

  30.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对重点产业项目优先配置新增用地指标。摸清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做好项目储备。市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新编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逐步扩大范围。

  31.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赋予基层更多资金分配调整权限,鼓励打造地方特色农业。大力运作乡村振兴PPP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需要,打包运作高标准农田、田园综合体、"互联网+"现代农业等项目,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建设。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

  32.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市县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农政银担合作,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为"三农"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全额再贷款支持。完善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机制,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农业农村数据链"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链",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3.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完善市县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体制,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完善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市县包镇、镇包村责任制,市、县级党政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注重建立选树典型、宣传推广、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提升完善各级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机制,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4.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和"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同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意见并备案。健全完善各级推进"五个振兴"专班工作机制。开展乡村振兴全面培训,2021年对所有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党政分管负责同志轮训一遍。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注重选拔使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确保县镇党政领导班子配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用今明两年时间,实现全市每个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均配有一名学农业、懂农业的领导干部。强化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各项政策,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扩大高于同职级县直干部平均收入的比例。

  35.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改进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之间、部门之间突出差异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励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对履职不力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大全市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建立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监管员制度,探索"网格化"管控机制。严格执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大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监管,广泛开展吨粮田、吨粮镇、吨粮县建设,谋划布局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4.6万亩。启动实施红板岩地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高红板岩地区粮食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青贮玉米。推行玉米大豆轮作间作,实施耕地休耕轮作试点。加快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小麦。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2021年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抓好蛋鸡、奶业、国家级蔬菜产业集群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确保肉蛋奶、菜果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供应。

  9.打好种业翻身仗。制定实施"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重点实施好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能力提升、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子产业园建设四大工程。重点围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新利用、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突破性农业新品种(系)培育,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做大做强现代种业。推动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国家现代蔬菜种业创新创业基地、中国农科院寿光蔬菜研发中心、市农科院等种业科研平台建设,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到2025年,培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12个以上。

  10.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田长制",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开展"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花、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优质饲草料生产。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按程序纳入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在市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

  11.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落户潍坊,与省农科院开展战略合作,推进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深度数字化变革,发展智慧田园、智慧牧场、智慧大棚、无人农场、农村电商,建设潍坊智慧农业试验区。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好6273个益农信息社。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制定潍坊农业大数据地方标准体系,完善大数据采集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玉米籽粒直收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加快"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以上。加强大中型灌区管理,统筹推进涉水工程设施升级改造。

  12.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培育10家全链条龙头企业、10个产业化联合体、1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年内新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实施寿光蔬菜、青州银瓜、潍县萝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培育方案。大力推广"国有平台投资+专业公司运营+农户承包经营"模式,年内创建10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产业强镇部、省、市三级联创,鼓励发展传统手工业、食品业、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50个乡土产业名品村。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省、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功能性农业,积极培育田园综合体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主体,创建、提升一批市级景区村庄、省级村庄景区化单位,规划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响"乐在田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积极培植发展节会农业、节会经济,不断扩大寿光蔬菜博览会、青州花卉博览会、昌邑绿色苗木博览会、潍坊市潍县萝卜大赛暨中国(寒亭)潍县萝卜文化节等节会影响力。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推动海洋牧场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3.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依托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浙江大学诸城高品质肉研究中心等标准研发机构,开展农业标准化集成体系研发,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创建,培育标准化试验示范基地20处,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0处。推广高品质肉全产链标准体系,培育高品质肉区域品牌。开展美丽牧场、绿色农场创建。落实《潍坊市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60个。办好潍坊农品北京推介会。深入实施兽药、饲料、农药等投入品生产企业ABC分级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双承诺"制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二维码"制度,加强质量追溯体系、信用体系、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市级抽检农产品5500批次以上,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14.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21年统防统治面积达到500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达到55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水肥一体化面积新增10万亩以上。健全农药包装物"谁生产经营,谁回收处理"机制。制定农膜回收处置管理办法。推广秸秆还田、农牧循环,创新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模式,2021年培育种养循环经营主体100个,全市养殖专业户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6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青贮、生物制浆等技术路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施乡村绿化攻坚行动,完善林长制体系。

  15.突出抓好"双招双引"和重点项目建设。强力推动"双招双引",引进一批人才团队、科研创新平台、上市企业及大项目好项目,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开放发展。加快推进新希望六和集团年出栏300万头生猪、正大集团360万只蛋鸡、仙坛公司1亿只白羽肉鸡、民和肉鸡加工、伊利10万头奶牛牧场、正大(寿光)国际蔬果产业园项目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龙头、新引擎。谋划一批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充实项目储备库,加大政策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十四五"重点项目。

  1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推动国家农综区建设,建设好中日韩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日现代农业"双国双园"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加快国际种业研发集聚区建设,搭建种业国内国际合作平台;争取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永久会址落户潍坊,高水平举办第二届潍坊国际食品农产品博览会、2021潍坊国家农综区国际果蔬种业展交会;加快推进中国(潍坊)食品科学与加工技术研究院建设,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技术中试、成果转化和人才集聚高地;加快推进国家农综区核心区"3+9+N"产业布局落地,扎实推动中国农创港、国际博览园、海水稻小镇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建成农综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和进境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RCEP开放战略及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胶东经济圈、青岛都市圈等发展战略,推动建立食品农产品国际检验检测互认机制,建设农产品出口集聚区,率先探索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7.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进一步统筹完善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布局,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重点针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科学有序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对已分类的村庄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评估、动态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实现"多规合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规划应编尽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乡村风貌,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村庄撤并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遵循发展客观规律,依规有序开展,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握好工作时度效。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18.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1年新改造农村公路600公里。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率提高到70%以上。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电气化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推动城市燃气管网向乡村延伸,鼓励城郊村、美丽宜居乡村优先接通燃气管网。择优选择县、镇开展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加大5G网络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千兆光纤网络,到2025年农村地区80%的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机制,3年内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加强农业农村遥感应用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管理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

  19.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新机制,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2021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2个、市级500个,创建1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社区,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潍坊样板"。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重点整治乡镇所在地、中心村人口集聚区等地区,2021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上年增加400个以上。开展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深入推进村庄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20.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水平,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加强乡村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规模学校,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国家级创建走在前列。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落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工作措施,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积极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乡。年内7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完成省定市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调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保障,落实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内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在省定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10%左右。加强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为重点的县级敬老院建设,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补助政策,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加快推动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5%以上。

  21.扩大农村消费。打造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设施,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加大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对农村居民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居民在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升级换代。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各类便民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末端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电商服务覆盖75%以上的行政村。

  22.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规范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中心镇。推动县级垃圾处理、供气供电等网络向中心镇和城郊延伸,推动供水、污水处理管网向城市周边地区延伸,在镇政府驻地重点建设一批邮政快递中转、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设施,通过微管网、服务圈向村庄覆盖,逐步实现县镇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县域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和管护。指导做好第二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示范工作。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3.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头雁领航"工程,以新一届镇村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推动村干部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深化促县抓镇带村工作机制,以基层党建融合发展提升"三个模式",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质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五清强基"专项行动,抓好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提升,进一步加大村级组织运转财政保障力度,打造坚强的乡村振兴战斗堡垒。发挥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作用,组织开展第五批包村联户和选派第一书记总结表彰工作,选派第六批第一书记。

  24.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社区。在农村团员青年中推进"青年大学习"。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成率。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选树机制,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年一村一场戏"等活动。加强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办好各具地方特色的农民丰收节活动。

  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25.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交工作。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寒亭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26.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效益。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化"党支部+合作社"机制,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75%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10万元以上。推进昌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扩面增量,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依托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激活农村资源要素。

  27.开展农村政策集成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改革统筹谋划、一体实施,释放政策叠加协同效应。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扎实推进高密市、昌邑市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8.创新农业经营机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行动,年内培育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家、示范家庭农场60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整镇推进模式,培育"村社合一"型合作组织50个;开展寿光市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高密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和昌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实施高密市、寿光市、安丘市、昌邑市省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发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内培育市级示范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5家。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供销社与农村社区、合作社、信用社"四社共建"为农服务新机制,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完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年内全市"四社共建"服务平台达到40个。

  七、强化支持保障措施

  29.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深化"互联网+人才服务"重点改革,大力实施潍坊高校人才直通车项目。组建乡村振兴服务联盟。举办潍坊市2021年乡村振兴创业大赛。加大科技特派员扶持力度。推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推进乡村人才分类评价。用好用活乡村好青年队伍,加强产业扶持和政治培养力度。依托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成立全国现代农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潍坊职业农民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寿光)农村干部学院作用,加强"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

  30.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对重点产业项目优先配置新增用地指标。摸清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做好项目储备。市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新编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逐步扩大范围。

  31.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赋予基层更多资金分配调整权限,鼓励打造地方特色农业。大力运作乡村振兴PPP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需要,打包运作高标准农田、田园综合体、"互联网+"现代农业等项目,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建设。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

  32.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市县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农政银担合作,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为"三农"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全额再贷款支持。完善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机制,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农业农村数据链"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链",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3.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完善市县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体制,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完善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市县包镇、镇包村责任制,市、县级党政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注重建立选树典型、宣传推广、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提升完善各级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机制,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4.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和"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同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意见并备案。健全完善各级推进"五个振兴"专班工作机制。开展乡村振兴全面培训,2021年对所有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党政分管负责同志轮训一遍。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注重选拔使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确保县镇党政领导班子配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用今明两年时间,实现全市每个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均配有一名学农业、懂农业的领导干部。强化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各项政策,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扩大高于同职级县直干部平均收入的比例。

  35.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改进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之间、部门之间突出差异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励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对履职不力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大全市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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