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化春雨沐山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0日讯 在寿宁,有这样一支由女同胞组成的生态司法团队,她们年富力强,在林区一次次敲响法槌,让司法之花尽情绽放山城;她们坚守初心,用实实在在的服务,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化解纠纷;她们同心协力,义无反顾化作一把司法利剑,护卫山城生态“高颜值”,她们是寿宁司法的一张闪亮名片。
这支团队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寿宁县人民法院生态女子巡回法庭。
选择初心如磐
“现在看来,补种的林木存活率很不错。山场的‘疤痕’修复了,咱们心里的大石也可以落地了。”近日,在对凤阳镇东岭后村某山场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访时,寿宁法院林业审判庭的首任女庭长叶兴娇笑着对该村护林员小徐说道。
2012年,寿宁法院聚人、聚心、聚力、聚气,创新成立了生态女子巡回法庭。30岁出头就走马上任的叶兴娇带领3名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奔赴一线,成为寿宁的一张特色司法名片。
那些年,她们奔波于村落之间,有时为了一个案件翻越几十公里山路,或在讼争的林场内走上多个来回。在车辆无法通行的村庄,她们仅凭一副柔弱的身躯,磨破了一双又一双胶鞋。而在生态岗位上的这些年,也成了叶兴娇最难忘的时光。
2016年1月,兢兢业业工作、受到广泛肯定的叶兴娇离开法庭,任寿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升职不到两年,她就主动提请免去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职务,回归审判一线。
她只说,因为群众更需要她!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2018年,叶兴娇重新穿上法袍,拿起法槌,回到护卫生态环境的一线。而她的这份初心,也影响着生态女子巡回法庭的每一位法官。在叶兴娇的带领下,寿宁法院女子生态巡回法庭把法庭开进深山,让法槌敲响在林区,听诉争、明法理、断是非,为诉争的当事人勘界,为“不懂法”的林农上门送法……让大山深处的群众感到“地虽偏”而“法不远”。
治愈生态伤口
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寿宁县,境内流域总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7条,小溪流有1700多条。生态,是寿宁最宝贵的社会财富,可近年来总有人被经济利益冲昏头脑,进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间,张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私设电镀加工作坊,并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小溪。经过勘测,该排污口废水中六价铬浓度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达51倍。案件转入法院后,生态女子巡回法庭法官张慧娥当庭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要求张某修复水生态。
对张慧娥及每一位生态女子巡回法庭的法官来说,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每每见到森林遭焚毁、水域被破坏,她们都为这些“伤口”痛心不已,并努力投入“治疗”工作中。
2019年,寿宁法院生态法官工作室入驻该县河长制办公室后,该庭法官们联合当地检察院、环保、林业等部门,对全县河道内乱采乱挖、乱排乱倒、乱占乱建等现象进行查处,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随着生态资源价值日益凸显,涉生态资源刑事、民事案件逐渐增多,她们将司法保护关口前移,把生态修复理念融入诉前、诉中、诉后,与林业、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做好监督和验收。多年来,她们审理涉生态刑事案件94件,化解生态矛盾纠纷1674件,发出司法建议56条。为了达到办结一起案、恢复一片绿的效果,她们幕天席地开庭、和风细语调解,审理的涉生态案件,责令被告人对火烧迹地进行补种复绿上万亩、放养鱼苗治理水域污染2000多尾,大量涉生态环境案件更多以和谐方式予以解决。这些案件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申诉上访。
如今水清了,河畅了,岸绿了,景美了!寿宁县被授予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域内5个乡镇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而这群生态“伤口”的修复者,也获授“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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