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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弥勒市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作为重要工作继续抓紧抓实。
3月25日至28日,弥勒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由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华等37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侮辱尸骨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不公开审理)、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赵华通过发放工资、提供吃住等方式,先后纠集、拉拢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为其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扩张组织势力及社会影响力。
与此同时,赵华利用其影响力,操控弥勒市新哨镇里方寨村基层政权,干预村中大小事务,并纠集同为本案被告人的部分村干部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活动,纠集家族成员及组织成员实施侮辱尸骨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弥勒地区及弥勒地区的赌博行业、新哨镇里方寨村基层政权形成了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极其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案庭审总时长约32小时,历时3天半,共动用警力300余人次。弥勒法院提前制定了“三同步”工作方案,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其他代表、被告人家属旁听案件庭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通安检专项通道,旁听区实行隔空落座,确保了庭审井然有序。
据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弥勒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件169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3人。
赵华等37人涉黑案件的开庭,标志着现已侦办的最后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得以顺利依法审理
来源/弥勒市人民法院
总编/孔令勇编辑排版/孔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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