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清明祭扫要预约
市民政局规定,清明期间我市殡葬服务机构实行预约、限流、分时、错峰祭扫。祭扫接待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12:00。禁止焚烧纸钱、纸扎等祭祀用品。所有进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或实名登记。
预约电话:长安陵园:8045456、8052055;市殡仪馆:3651480;望海陵园:8380444。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提示市民,请尽量错开祭扫高峰时间段(3月20日、21日、27日、28日,4月3日至5日),自觉服从交警统一指挥,有序停放车辆,确保祭扫安全。
02.清明期间陵园附近交通管制
清明期间交通管制路线如下:
▲市殡仪馆交通管制路线:从民族路铁路桥进,从民族北路出。
秦皇岛市殡仪馆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秦皇岛市殡葬管理处
▲长安陵园交通管制路线:将和平大街-长江西道-新一中-南岭国际-引青路(限高2·5米)-长安陵园设为主进口,河北大街-横断山路-长江西道-南岭国际-引青路(限高2·5米)-长安陵园设为辅助进口。将长安陵园-引青路(限高2·5米)-兴凯湖路为出口。长安陵园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望海陵园路线:102国道进出。望海陵园停车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镜泊湖路
03.全市严禁生产、经营祭祀用品严禁露天焚烧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树立安全环保文明祭祀新风,统筹做好全市祭祀管理、森林防火、大气污染防治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严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严禁露天焚烧方式祭祀行为。
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为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生产、运输、保管、仓储等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及燃放烟花爆竹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特别是严禁在林地及周边、农村散埋坟地、城市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场所焚烧祭祀。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04.网络祭扫寄托哀思
去年清明节期间网络祭扫受到广大市民认可,注册网上纪念堂和自由身份祭扫的群众近2万人次。
今年,长安陵园和市殡仪馆将继续积极推广应用鲜花祭扫、网络祭扫、代理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植树祭奠、时空信箱、许愿树等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市民可登录“秦皇岛祭祀网”http://www.qhdbz.com/ 为亲人免费注册“网上纪念堂”进行在线祭扫。
05. 植树寄托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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