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网络得知,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芳泉村一户家庭,夫妻出门干活去了,回来时竟然发现家里的房子莫名其妙地被拆了,家里的电器等大件物品被搬到了村委会暂时寄存着,而这家的房屋是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是合法合规的。
事情发生后,村委和街道给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他们说,你们的房子是自己倒下的,我们也莫得办法哈!呵呵,在没有天灾人祸的前提下,房屋会自己倒下?难道他们会预知事情的发生,把拆迁户的电器提前搬到村委会封存先。在没有事先通知,也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前提下,鉴湖街道敢把他人的私有房屋拆掉,这不是属于违反宪法赋予公民财产不容侵犯的权利呐?
谈不拢的人家不拆叫钉子户,偷偷摸摸的拆了叫误拆,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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