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思立
全球反垄断潮起潮涌,其已走过百年历史,在此期间不断上演着垄断与反垄断监管大戏。
全球反垄断缘起美国1890年颁布的《反托拉斯法》,监管当局主要专注于压制竞争的合并行为,执法根据就是“大必须倒”“大就是原罪”,典型案例如美国政府指控标准石油公司频繁地通过大幅降价来将对手逐出市场,其利用垄断地位的交叉补贴获取垄断利润,并于1911年将标准石油公司拆分为34家地区性石油公司。
随着形势变化,企业巨头倾向于整合产业链和多元化经营,因而反垄断由此更关注于合理性原则,禁止垄断企业通过掠夺性定价逼退竞争者,并对产业链并购开始加强监管。尔后,随着跨国公司不断壮大以及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全球反垄断关注重点转移为经济学中对市场集中后的效率。微软2003年与美国司法部和各地州政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最为典型。微软为此被迫改变捆绑软件销售模式,分离浏览器、操作系统软件。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开启了新一轮全球反垄断调查。美国司法部2019年宣布对科技行业展开广泛的反垄断调查。2020年10月,美国国会发布报告,苹果、谷歌、亚马逊和脸书四家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市场竞争。
进入2021年,各国的反垄断调查一浪高过一浪。德国扩大了对脸书可能强迫用户注册账户等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国对谷歌的滥用支配地位及未遵守临时措施开展多项反垄断调查;英国对苹果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展开调查;韩国批准了苹果由于垄断指控提出的和解协议……
最近几年来的全球反垄断调查明显针对科技巨头,尤其是平台型互联网企业,这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
互联网平台虽是私人部门运作,但有准公共性,垄断抬高了用户成本,最受诟病的莫过于“大数据杀熟”,出现了买得越多价格越高的怪象。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先发优势,凭借巨额存量客户和资本优势进行无限扩张,不择手段地打压对手,甚至造成市场进入障碍,从而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其无疑阻碍了创新,抑制了市场竞争。这些互联网及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逐渐向寡头垄断方向演进,致使相关领域竞争活力日渐消失,这已经触及公众和监管底线,必将遭致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指控。
风起云涌的反垄断浪潮还因为欧美发达国家内部的贫富差距扩大。由于资本无序扩张,资本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普通大众反而感受不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企业通过规模效应获得的垄断超额利润,往往并没有通过降低产品价格让人群占比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这其中,互联网平台企业难辞其咎,数字经济扩大了收入鸿沟,拉大了财富分配差距。
如果对贫富分化听之任之,不加以干预,各国社会稳定将难以维持。正是因为贫富分化的加剧、普通大众的不满,各国社会纷纷出现了对采取包括强化反垄断在内的财富再分配措施的声音。这是最近几年全球反垄断风起云涌的社会基础。
回望百年全球反垄断历程,无论是传统的工业企业,还是新兴的科技企业;无论自然垄断,还是技术垄断,这些垄断主体随着时代变迁而变换,但是保护公平竞争和鼓励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推高经济发展永远是反垄断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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