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16日)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了解到,去年12月1日至今,该院共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共计11件31人,已提起公诉3件13人,已判决2件3人。
检察官介绍,当前,网络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犯罪活动分工细化,形成了利益链条,传统线下犯罪借助互联网“隐身匿名”、技术普及和跨地域等特征,使得犯罪活动蔓延迅速、成功概率大为提高、侦破难度明显加大,从而逐步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网络色情、套路贷等犯罪为核心,以网络黑灰产业链条为支撑的网络犯罪生态。目前,网络黑灰产犯罪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上下游黑灰产链条,而为各类网络黑灰产提供支撑的供给链也划分出物料、流量和支付三大要件。其中,物料为网络黑灰产提供犯罪原料和技术工具,流量负责触达受害人群,支付解决黑灰产获取赃款的资金渠道。这些环节,表面上看似是中立性的技术或者非犯罪行为,谋取的却是不正当利益,本质上就是一种违法犯罪,因此网络黑灰产不仅扰乱了网络生态环境,还严重侵害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威胁到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致使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面临极大的风险和挑战,有必要采取“打早打小”的基本策略,依法运用刑事手段对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进行惩治。
去年10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12月,两高、公安部、工信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的黑灰产业链。据此,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中的支付环节为切入点,以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法律依据,加强与上海铁路公安处、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等公安机关的联系协作和引导侦查,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来看,该类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一是犯罪方式集中在供卡和转账两个环节,即为犯罪团伙提供个人实名注册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等,以及使用自己或者他人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等,通过网络为犯罪团伙进行资金转账。二是犯罪行为呈团伙化趋势,从一开始单一的个人供卡向团伙化分工合作进行网络转账转变。三是作案手段隐蔽性强,如多个犯罪团伙均使用境外聊天软件与上游团伙进行联系,导致侦查取证存在较大难度。
为此,上海铁检院通过提前介入联动协调,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案件侦查阶段,我院启动迅速响应机制,提前介入,严格按照今年1月《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和2019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等指引,引导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收集证据,从刑事诉讼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和效率,形成工作合力。案件办理后,通过召开公检案件协调会、联席会议等,就案件定性、主观明知、法律适用、共同犯罪、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认定等问题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并在充此基础上,围绕通过银行流水查找被害人、准确计算支付结算犯罪数额、固定手机聊天记录、确定各犯罪嫌疑人犯罪起讫时间、规范取证固证方式方法等方面,全方位引导公安侦查取证,为依法从严打击犯罪奠定基础。
同时,细致严密审查,追加多名遗漏同案犯。通过认真细致审查案件,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证人证言、查询涉案银行卡流水记录等方式,该院已在2起案件中追捕、追诉5人。如在余某等10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发现张某、付某均参与了该团伙犯罪,公安机关遗漏了对两人的报捕和移送起诉,遂向公安提出追捕、追诉的监督意见,目前张某已到案且已经批准逮捕,有效实现对犯罪团伙的严厉打击,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另外,捕诉一体联动,破解疑点难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否认主观明知,辩解只是受主犯指使为其转移电商交易等合法资金,设定了“先易后难,区别对待,逐个突破”的讯问、审查方针,制定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并制作包括银行流水、转账聊天记录、扣押的银行卡照片、同案犯供述等证据清单,结合提审强化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坦承认识到这些钱“来路不正”、“不干净”、“可能是网络赌博的钱”等违法犯罪所得,最终提起公诉的十余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作者:单颖文
上海铁检院供图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何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