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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业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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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海法院受理了江海区某小区物业起诉16户业主长期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案件,诉讼服务中心于诉前成功化解了该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因与某物业服务公司产生矛盾,江海区某小区16户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该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江海法院,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江海法院承办法官接案后,通过认真翻阅卷宗,发现这批案件标的额小、争议内容明确,如果能在诉前化解,将会起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案件承办法官指派了两名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双方矛盾点,寻找化解途径。为尽快将矛盾化解,调解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联系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了解到双方主要矛盾在于业主对物业的服务感到不满,于是,调解员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畅通沟通渠道,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水平,同时适当减免滞纳金,缓解业主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以类案的处理结果为导向,从法、理、情的角度对业主进行劝说,促成其履行缴费义务。
通过诉前联调工作组调解员的努力,一步步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物业公司承诺今后会加强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提升服务质量,并自愿放弃主张滞纳金。业主们也纷纷向物业公司交纳了拖欠许久的物业费,案件以物业公司主动撤诉告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
江海法院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联调工作组调解员作用,成功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长期矛盾,缩短了纠纷解决的时间,受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一致好评,促进了小区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今后,江海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职能,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的多元化纠纷化解需求,着力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来源:江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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