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4月25日电 (王斯文)25日上午,本网从辽宁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16年至2020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0件331人,提起公诉386件777人,有罪判决率为99.7%。
五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年平均增长率为24.6%,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等多个罪名。其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量最为突出,占全部侵犯知识产权起诉人数的88.5%。
从辽宁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来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现出四个特点,分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现“产业链”化发展趋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由“线下”向“线上”扩展;经销商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发人群;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与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相互交织。
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新形势新要求,辽宁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首先,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直达诉前侦查源头,及时提前介入,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加大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同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意见交互等功能覆盖。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工作思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到案结事了。与公安机关、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合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方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促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氛围。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布辽宁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展现了辽宁检察机关履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行动、经验成果和态度决心。下一步,辽宁省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机制和强化对权利人的救济意识,优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并强化“两法衔接”,积极探索检察权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写下辽宁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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