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现象是中国古代独有的一种政治现象。根据学者统计,在“二十五史”中共有79位皇帝下过罪己诏。其中汉朝15位、三国3位(曹魏1位、孙吴两位)、晋朝7位、南朝14位、北朝1位、隋朝1位、唐朝8位、五代6位、宋代7位、辽代1位、金代1位、元朝4位、明朝三位、清朝8位。
在这里不得不提,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下罪己诏的皇帝是汉文帝。后元元年,水旱疾役之灾频繁爆发,使得连年歉收。文帝不得不下罪己诏自责,以安抚百姓。其中说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役之灾,朕甚忧之。”这是现存最早的罪己诏,故而有学者将其称为历史上第一份罪己诏。有第一位,就有最后一位。而最后一位正是袁世凯,袁世凯称帝83天后,在全国人民的一片反对声中被迫退位。袁世凯退位以后,依然幻想着能够做大总统,为此还下了一份罪己诏。然而,不久之后,袁世凯便一命呜呼!这也使得这最后一份罪己诏带有悲剧和喜剧的双重色彩。
那到底什么是罪己诏呢?皇帝发布它又有何作用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左传》的说法。
《左传》言:“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这就是说如果国家政治、社会出了大问题,君主要勇于承担责任,并要向国人道歉,以此来获得国人的谅解。这也就是《尚书》里说的“朕恭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恭。”
从这个层面来说,罪己诏就是一种自我批评。但这不过是一种“软约束”罢了!有时候皇帝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但老百姓还是愿意相信的。即便犯下滔天大罪,也因为他是皇帝,能够以这种谦卑的态度“自我批评”,就能博取大多数人的同情。就拿汉武帝来说吧,一生好大喜功、穷兵黩武,到了晚年时,整个国家的经济基本被消耗殆尽。其所作所为与秦始皇无异,但因为下了一份“罪己诏”,最终还是平了民怨。
虽然,这些“罪己诏”大多是官样文章,但至少能让老百姓看到一丝希望,也算是对无限膨胀的君权的一种制约!
东园公,鱼羊秘史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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