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以一己之力把娱乐圈再次搅了个惊天动地,本来张恒只是想用“阴阳合同”把郑爽彻底“锤死”,但显然如今事情发展的走向已经完全不受两人的控制,因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很可能让刚开始平静的娱乐圈迎来第二波的动荡。
当然这种动荡对普通的民众而言非常乐见其成,日赚208万,还要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这种行为实在是太可耻了。
本以为经过范冰冰8亿天价罚款后,娱乐圈里的那些“魑魅魍魉”门会缩起头来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没想到这只是吃瓜群众的一厢情愿,因为当时涉案的人员太多,处罚之后名单也没有对外公布,所以才会给了这些人“侥幸”的机会,以为在专业人员的精心策划下,就会安枕无忧没有风险的接受天价片酬,现在郑爽的下场不知会不会为他们再次提个醒?
4月27日张恒实锤了郑爽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之后,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经开始受理此事,正在抓紧时间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郑爽之所以可恨,是因为张恒爆料的事情仅发生在范冰冰8亿事件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而那时候整个娱乐圈本应该经过税收秩序整顿后变得小心翼翼,风声鹤唳,但很显然以郑爽为代表的“新生代偷税漏税”的艺人们,完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依旧为了个人利益而视法律为无物。
既然他们这些人把法律当成了儿戏,那么这次绝对不能姑息,一旦被证实真的犯法,那么该是谁就是谁,没必要替他们遮掩,即便是娱乐圈全军覆没也绝对不能替这些危害国家利益的人盖上遮羞布。
在娱乐圈偷税漏税的行为俨然已经成风,为了达到合理的避税效果,他们已经研究了一套合法的避税方案——业务拆分
成立个人经纪公司或工作室→以工作室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剧组或者演出商与公司或工作室签订各类的服务合同(比如策划合同、宣传合同、制作合同、经纪服务合同等),通过公司账目分摊艺人团队的各种成本,并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及进行投资分红。
简单用一个例子解释就是,一个明星的片酬是5千万,但如果按正常缴税,到手就是3千万,但如果通过业务拆分的方法来处理,到手就是4千万。像郑爽这种77天拿1.6亿天价片酬的人来讲,一部戏下来少交3千多万的税收。而一年下来所有的税收合计起来至少要有1个亿。
郑爽一个人就少交1亿,那么中国其他的明星呢?一年下来要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
可以预见在娱乐圈像郑爽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属于个例,代孕、弃孕泯灭了人性,偷税漏税无视了法律,美丽的皮囊下竟如此肮脏不堪,实在让人无法想象。
范冰冰偷税漏税回顾: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作出相应的追缴和处罚决定。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
范冰冰之所以免除牢狱之灾,是因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偷逃税款,只要范冰冰交纳了约8.84亿元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就可以不用坐牢,这不是法外施恩,而是新税法的规定。已受行政处罚,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当初范冰冰出事之后,在“鼎盛时期”注册超过1600多家传媒公司的霍尔果斯,随着政策收紧,迎来了一波注销狂潮,仅8月27日一天就刊登了25则“注销公告”!非常可笑的是当时《伊犁日报》的版面都快不够用了!
而就在央视就郑爽之事表态了之后,娱乐圈的艺人们又开始连夜注销工作室,截止到目前魏大勋、赵本山、邓超、唐嫣、沈腾、井柏然等等都网上有名,看来这娱乐圈有些人又要也不能寐了!
如今一旦郑爽的偷税漏税行为被证实,那么等待她的后果很可能不是她本人以及家庭能够承担的。
张恒是渣男无疑,但郑爽一家子也不是善茬,究竟谁能笑到最后,还请耐心等待,因为这就是一出漫长的连续剧,此生此世争斗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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