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中国渔政亮剑2021”丹东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所处的黄海水域伏季休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休渔期间,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市定置作业一律同步参加海洋伏季休渔。伏季休渔是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休渔期间,将筑牢海上防线,我市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伏季休渔政策,督促辖区内渔业船舶按时回船籍港休渔,确保渔业船舶应休尽休,并抓好伏季休渔期间渔业港口检查、海上巡查、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
与此同时,加强伏季休渔管理,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达到“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的伏季休渔管理目标。
继续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假牌渔船,采取“海上查、港内堵、坞上审”等方法,继续保持对涉渔“三无”船舶高压严打态势,要查获一艘、扣押一艘、没收一艘、拆解一艘。对驾驶“三无”船舶、套牌、假牌的有证船员,要吊销其职务船员证书;对无证驾驶人员,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处理。
来源 丹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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