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个别董事的异议声明。
1.3 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异议声明。
1.4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董事长沈卫群、总裁薛瑞锋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张荻声明: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本公司基本情况:
2.2 组织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3、公司治理结构
3.1.1 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6家,具体如下:
表3.1-1
备注: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作为事业单位,经主管单位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整体划入福建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南平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中。
3.1.2 主要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股东总数为6家,其中,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合并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9.3333%。本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没有质押本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关联方等情况具体如下:
表3.1-2
备注: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至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3.2 董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表3.2-1(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备注:1、2020年6月,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吴军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选举郭文彤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郭文彤女士董事任职资格已经福建银保监局以闽银保监复〔2020〕284号文件核准。
2、2021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薛瑞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由沈卫群董事长代履行总裁职务。
表3.2-2(独立董事)
3.3 监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
3.3(监事会成员)
备注:经本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吕伟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并担任监事长。
3.4 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2021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薛瑞锋先生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由沈卫群董事长代履行总裁职务。
3.5 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职正式员工531人,平均年龄为36岁。其中:博士学历9人,占1.7%;硕士学历267人,占50.3%;本科学历252人,占47.4%;专科学历3人,占0.6%。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监管政策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风险底线思维,紧紧围绕“效益优先、严防风险、聚力创新、深化转型”的工作主线,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实施信托文化建设,加快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持续优化信托业务结构,继续夯实客户基础、业务基础和管理基础,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全面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4.1.2 经营方针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综合化经营,专业化服务。
4.1.3 战略规划
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是围绕建设成为“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兴业银行等主要股东资源优势,战略聚焦主动管理类业务和股权投资类业务,加快推动业务转型创新,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以客户为中心,战略聚焦高净值客户群体,构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有特色的信托公司轻型发展创新之路;积极发挥对外股权投资制度优势,持续打造综合化经营平台,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行业领先的投资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创新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综合经营能力的一流信托公司。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备注:资产分布“其他”主要为资管产品及信保基金。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4.3 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一是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并向高质量发展迈进。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经济规模突破了100万亿元,标志着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雄厚,应对风险的韧性更强。“十四五”大幕拉开,2035年远景目标逐步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对外开放新格局加速形成,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确定性将显著增强。
二是国家经济恢复稳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效果显著。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国家及时果断、科学精准地出台了一揽子对冲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及时果断、科学精准地出台了一揽子对冲政策,推动了经济的稳定恢复,并积累了丰富的调控经验。
三是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活力得到激发。牢牢把住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顺势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逆势发展,引导鼓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动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快速增长,居家办公、远程问诊、在线教育等行业实现快速扩张。通过大力纾困受疫情影响企业、地区,向实体经济让利,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纾困解难,激发实体企业经营活力。
4.3.2 不利因素
一是从宏观经济来看,经济稳定恢复还面临一些挑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还面临很多困难,市场需求恢复还受到一些制约,新冠疫情的全球传播给全球经济增长都蒙上一层阴影,因此全球经济形势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信托风险资产快速增长,多家信托公司被接管,对信托公司风险防范、管控与化解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从业务结构来看,信托公司传统通道业务、房地产融资业务受到压制,虽在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投融资、服务信托、养老信托、家族信托以及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但总体转型调整压力仍然巨大。
三是从市场环境来看,银行理财子公司逐步展业,资管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在2020年宽松货币政策下,优质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通畅,信托公司难以获取优质资产,融资端收益率不断降低,加上股市与海外市场投资机会显现,募集资金难度不断加大。此外,信托财富客户对于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型净值化产品接受度较低,仍需要一定时间来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搭建销售并积累历史业绩。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合理分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机制持续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形成防范风险有效机制,为本公司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本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及从业资格认证、开展各类检查和内控自评、遴选宣导业务案例等方式,传导贯彻内部控制理念,培养员工合规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内部控制文化深入人心。
4.4.2 内部控制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经营部门及业务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三道风险防御体系持续加强,分级授权机制明确有效,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完整规范,在内部控制环境、程序和措施上遏制各类潜在风险。
本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立运行的业务流程:前台负责对业务进行前期立项、初步论证、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和材料收集;中台贯穿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项目评估和业务审批,负责对业务的运营维护;后台负责对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的支持保障,包括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科技支持、审计监督等,对前中台提供支持服务和监督评价等。前、中、后台形成高效配合和有效制衡运行机制。
报告期内,本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累计新制订或修订规章制度69项,形成现行有效规章制度445项;组织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开展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内控检查工作,开展“兴航程”制度与治理年活动,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风险应急预案及处置研究;每年度定期开展内控自评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优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可控;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前中后台运营效率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汇编、有效制度清单,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培训,全面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流程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4.4.3 监督评价与纠正
本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本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切实整改落实到位。风险管理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内控评价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结合内外部监督检查情况,对业务部门的内控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评,验证内控评价结果的有效性,促进内控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审计部依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开展独立的审计监督活动,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各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洗钱风险等。
本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合规性、全面性、独立性、制衡性、程序性等基本原则。合规性,即本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全面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涵盖各项业务管理各环节,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中;独立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及支持保障部门保持相互独立,可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保证风险管理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制衡性,即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程序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安排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道程序。
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方面,本公司分别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度贯穿于业务全过程。
(1)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了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
(2)在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业务评审委员会,作为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自营业务与信托业务项目的决策机构;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及重大风险事项的决策机构。
(3)本公司设立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所属板块业务的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所有拟开展的业务项目进行初审,向业务评审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负责履行业务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职责;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履行业务项目存续期事务的集中运营管理职责。
(4)本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业务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本公司高度关注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针对各类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业务评审指引和操作规程,将信用风险管理运用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阶段。
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1)信托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托资产3,784.61亿元。(2)固有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总计214.53亿元,其中不良资产金额合计1.85亿元。
本公司一般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信托赔偿准备金提取方法如下:(1)一般准备:根据国家财政部财金〔2012〕20号《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公司从当年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提取。(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见会计报表附注。(3)信托赔偿准备金: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49条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
对于抵押品确认原则:抵押品必须是抵押人合法所有的或依法有处分权的财产,且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抵押贷款应签订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登记。本公司在参考中介机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评判抵押物价值。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为股价、房价、市场汇率、利率或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市场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某些信用风险的根源可能也来自于交易对手的市场风险。
信托资产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资金信托资产规模438.36亿元,占本公司信托资产总规模的11.58%,该类项目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相对较大,房地产市场价格与销售状况将影响信托项目的资金回笼。本公司集合类房地产信托融资担保较为充足,抵押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融资人违约成本高,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设置得当。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证券投资信托资产(含股票、债券、基金)规模为680.41亿元,主要运用为债券、二级市场股票和基金投资等。
固有资产方面,本公司固有资产市场风险主要来自权益市场投资,主要为投向二级市场的基金、信托等资管产品以及其他权益类投资。截至报告期末,该类资产投资余额为33.47亿元。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了所有的业务领域,合理调整组织架构设置,建立岗位相互制衡机制。本公司制订《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操作规程,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加强案件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本公司问责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问责,操作风险控制良好。
4.5.2.4 其他风险状况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洗钱风险等。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此类风险。
4.5.3 风险管理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策略:一是针对各类业务特点制订了相应的评审指引、准入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加强对行业及区域信用风险状况研判;二是加强事前对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进行事前控制,通过投前尽调充分掌握交易对手及具体项目的风险状况;三是严格落实担保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估抵(质)押物,并通过关注交易对手抵(质)押物情况和资信状况,持续跟踪进行事中和事后控制,持续加强存续期管理措施,通过多种手段加强信用风险识别以及化解能力;四是对所购入的债券进行信用级别限制;五是风险管理部门对业务项目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六是遵照监管机构及风险管控的要求,进行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动态管理;七是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足额提取包括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准备和信托赔偿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策略: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评估宏观因素变化可能给投资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提出业务主要发展方向和调整方案;二是根据市场行情,加强对交易对手在其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分析,准确把握资金进入时机,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通过资产或投资的合理组合实现风险的有效对冲和补偿,以规避市场风险;三是在业务决策和业务流程管理过程中,通过压力测试和动态监控,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四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及时对相关业务做出风险提示,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风险可控。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构建了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科学的业务审批程序,并切实加强执行力度;二是实行严格的业务流程审核、复核程序,采用全流程管理系统,严格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全面推行内部从业资格考试上岗制度,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提高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质量;四是对内控执行情况和项目合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督促及时整改。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针对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如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洗钱风险等,本公司通过制订并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加以防范和化解。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 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1.3 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利润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说明
6.1.1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本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6.2 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向信保基金转让有关信托计划债权,并向信保基金提供合同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合计人民币3,679,431,652元(2019年:无)。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 报告期内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 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 自营贷款情况
无。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7 2020年度收入结构
表6.4.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合并口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信息科技业务服务收入。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451个,实收信托金额33,071,489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5.71%。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报告期内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以推动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为契机,特色转型业务快速发展。
(1)绿色信托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成功落地全市场首单绿色疫情防控债券和绿色防疫ABS产品--“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疫情防控债)”;设立业内首单开放净值型标准化绿色资产投资信托产品--“兴业信托· 绿金优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填补行业在标准化绿色金融资产直接投资产品方面的空白;启动国内首支生物多样性绿色慈善信托;在“两山理论”的发源地一一浙江安吉开展县域绿色新基建业务探索,荣获证券时报评选的“年度优秀基础设施信托产品奖”。
(2)标品信托产品体系逐步完善,服务信托本源业务快速发展。现金管理类产品日均规模232.27亿元,同比增长28.59%,“元丰现金管理1号”产品收益率继续位居市场同类产品前列;权益类证券投资产品矩阵得到丰富,QDII额度增至2.8亿美元;薪酬递延信托及保险金信托业务模式快速推广,落地公司首单保险金信托项目,家族信托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3)股权投资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报告期内,旗下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落地十余项PE基金及并购基金类项目;参投企业孚能科技通过科创板IPO审核,成为江西省首家科创板过会企业;福光股份、三安光电、蔚来汽车等股权投资项目顺利实现退出。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本公司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备注:本公司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本公司关联方管理。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集团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6,317.9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370.77万元。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财政部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637.08万元;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按照当年税后利润5%的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5,818.54万元;
3.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2020年计提一般风险准备2,055.50万元。
4.2020年度暂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307,174.23万元留存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吴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2020年6月12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郭文彤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郭文彤女士董事任职资格已经福建银保监局以闽银保监复〔2020〕284号文件核准。
8.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本公司修订后的《章程》,2020年9月,经本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吕伟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并担任监事长,不再担任本公司股权监事职务。
8.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新增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包括固有及信托)。
8.4 报告期内,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处罚情况。
2018年6月5日,福建银保监局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闽银监罚决字〔2018〕7号),处罚方式为罚款。该事项于2020年9月28日信息公开。
8.6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本公司的检查意见及本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过对本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对本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托业务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深化整治市场乱象等提出了监管意见。本公司认真按照监管要求,稳步推进业务转型,逐步回归信托本源,强化风险合规管控,规范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内控建设及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8.7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2020年9月8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B47版、《上海证券报》第98版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闽银保监复〔2020〕238号)核准,本公司就调整监事提名和监事会组成以及加强公司股权管理等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8.8 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始终将“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认真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
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机制保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通过自上而下、层层递进的方式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架构,强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公司董事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授权信托委员会负责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持续健全完善各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控制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流程管控机制。在产品与服务管理方面,强化事前消保审查,将消保管理逐步深入到公司业务准入、前端审核、合同授权文本制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工作。在营销宣传方面,严控金融营销宣传规范性,不断强化营销队伍管理,通过源头把控、事中检查、事后追责对营销推介行为进行全效管控,确保营销推介过程做到全面、准确地描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不误导、不夸大、不虚假、不隐瞒。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对信息收集、使用、保存采取更严谨的管控模式,包括明确信息收集使用规范,避免个人信息在业务流转中出现泄露风险;强化系统保障工作,梳理系统权限,消除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从系统功能、业务处理、数据提取、外包合作等维度,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缺补漏。公司还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考核、审计等方式,有效提升全员消保意识和专业知识,推动消保工作持续规范和完善。
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践行信托文化理念。2020年公司以“线上+线下”模式推进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的开展。线上,积极探索金融普及宣传新形式,携手新闻广播电台、直播培训平台等主流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系列金融知识普及直播活动;自主创作主题公益短视频,以生动的形象与案例,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不一样的教育体验;创作各类消保宣传推文,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官网等公司媒体平台以及知名新闻媒体同步发布,使金融宣传有质量、有温度、有实效。线下,以公司财富中心网点为主阵地,通过丰富宣传物料种类、优化网点宣传环境、收集客户意见、营销同步配合金融知识宣传以及创新制作金融题材公益手偶剧等形式,面向不同人群进行广泛公益普及宣传,激发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金融知识学习与教育的兴趣。在产品运营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效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2020年度公司顺利完成存续信托项目的集中收息付费及利益分配工作,妥善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资金安全运营,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有序做好信托产品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切实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加强投诉管理,持续提升金融消费者服务水平。本公司建立了电话、来访、电子与信件、上级单位与监管、各类媒体舆情等多种客户投诉渠道,并保障投诉渠道的畅通。对在职财富人员进行公示,并在公示墙上公示投诉方式。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客户至上、实事求是、及时高效、力求满意、落实整改的投诉处理原则,做好客户的投诉处理工作。在投诉处理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投诉流程,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在收到客户投诉后,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并回复客户,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受理客户投诉2起,主要为历史结构化证券投资类项目引发的投诉,未发生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10、本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计调查、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本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履职,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自营资产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风险可控,拨备覆盖率得到大幅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显著增强;公司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切实夯实三道风险防线,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诚实公允。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在公司重大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进一步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1、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净资本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引导经营部门加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管理意识,加强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178.30亿元,净资本140.51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63.61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221%(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79%(监管要求为≥40%)。
1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建设“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大力倡导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造责任文化。公司注重发挥信托制度功能优势,加强金融创新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积极承担信托公司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工作融入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当中, 推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并在推动开展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运用多元化金融服务手段,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复工复产。2020年度,公司累计向湖北地区疫情防控主体提供信托融资3.02亿元,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提供信托贷款1.3亿元。积极参与信托业协会发起设立的专项慈善信托计划“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型肺炎慈善信托”,放大行业正能量,助力打赢“湖北保卫战”;发起设立公司“同泽”系列抗疫慈善信托,用于助力福建省疫情防控工作。
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慈善信托、服务信托等多种服务手段支持绿色发展。其中,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正式签署绿色慈善信托合作协议,实现“绿色+慈善+信托”的有机结合,是发挥信托制度作用、促进我国环保公益事业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2020年,公司绿色金融业务稳步增长,主动管理业务占比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末,兴业信托(含子公司)绿色业务存续规模余额545.48亿元。
积极开展公益捐赠。2020年,本公司继续助力对口捐助的希望小学开展年度“优秀教师”和“三好学生”评选活动,对66名优秀师生发放奖励金4.1万元;积极依托兴业银行“兴公益”品牌,与非盈利性组织开展合作冠名,开展“三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将公司业务发展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同时将开展对新疆、四川边缘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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