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司马迁说:韩非子“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之学。”
百家争鸣中,每家都确立了自家的思想,但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每个学派都不是独立的,其中必有相联系的部分。而作为法家最主要的重姓思想,便被认为是最早归为道家派思想。重刑主义是古代统治者用于管理混乱国家所采用的一种较为极端的方法。这种思想由来已久,又经过不断的发展加以完善。
层层递进,不断发展
中国古代的法律的特点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其中又尤重刑法。重刑主义自发展开始,便几乎从未停止过,在电视上看到的以及课堂上学的种种,包括如今的各种刑法,都是经过不断发展而来的。
1.源远流长,不断变化
重刑主义伴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并且一开始是通过肉刑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在部落时期,就有派人守在井口边,遇到有人来偷水喝就砍掉他的头,这便是重刑思想雏形。
到了夏朝,作为我国的第一个封建王朝,也是我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条文的国家。为了便于统治者的统治,调整社会秩序,夏朝的法律条文也不断扩充,其中《禹刑》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规的法典,其基本内容是以制裁罪犯行为的习惯法为主的法律。
据《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做禹刑”。由此可见,古代的法律多数由经验发展而来,由于前期的混乱,而制定现有法律,这倒是与现在的法律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这个时期,也产生了闻名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墨刑是在罪人脸上刻字,《水浒传》中的宋江就受过这种刑罚;劓刑是指割去受刑人的鼻子,由于鼻子与人息息相关,所以这也算是古代社会中,较为重要的刑罚;剕刑指的是砍去受刑人的手和足;宫刑指的是破坏罪人的生殖器官,《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受过这种刑罚,这种刑罚,不仅会破坏人的生理健康,更会摧坏人的心理。
辟,是死刑的统称,包括绞刑、腰斩、凌迟等。在夏、商、周三代这是主要刑罚,也被不同研发出新花样,如商纣王的炮烙之刑就是比较著名的死刑之一。 除此之外,这也是延续最久的刑罚之一,至今还有死刑,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从奴隶制五刑可以看出,早期的刑罚主要集中在伤害罪人的重要身体部位,这也从其中体现出其重刑的思想。
2.形式不同,最终目的相同
关于法家的重刑思想最早闻名的是商鞅变法,为了便于秦朝的统治,商鞅实行变法,其中使用的便是法家思想,即严刑重罚。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他发明的五马分尸,这种刑法会造成受刑人死前极致的痛苦,而商鞅最后自己也死于自己所制定的法律之下。
其实商鞅也是第一个系统地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主义的思想家。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或许过于残忍,但对于经过春秋战国的乱世而刚刚大一统的秦国来说,确实大有裨益。但成也如此,败也如此。严刑峻法确实给秦朝的统治带来了稳定,但最后也是因为如此,才导致灭亡“天下苦秦久矣”。
到韩非子,他集各家之长,提出“法治”。如今所使用的法制思想便是由此而来,韩非子认为“民不以小利加大罪,故奸必止者”这种思想,在今天仍有体现。到了汉朝,处于秦朝严刑峻法的经验教训,汉朝采用儒家思想,采用儒家思想,但这只是给法家思想披了一层外衣,实质上汉朝仍然采用着法家的重刑思想。
汉朝增加了“不敬罪”基于秦朝的教训,汉朝皇帝更加注重自己的大一统。但汉朝的刑法思想也有好的思想汉武帝废除肉刑,这在刑法思想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汉武帝说“法令公正则百姓厚道,赏罚得当则人民顺从”这不仅是汉朝统治长久的一大原因,也是重刑思想发展的一大步。
汉朝时期还有一个关于刑法的大家耳熟能详的事件,便是吕皇后将戚夫人做成人彘。这也是重刑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
到魏晋南北朝刑法极度发达。这一时期的刑制改革还向中古时期“五刑”的最后冲刺。分化出刑种和刑等,并进入法典,逐渐规范化。对刑法进行了改革,如废除了宫刑,现在对魏晋南北朝的评价是一个即浪漫又荒唐的年代,由此看来也不为过,它确实较前代刑法较为仁慈。
还有较为重要的就是,在这个时期也分化了刑等,就流放而言,最狠的是发配到海外,次一等的则是扔到九州之外。流放这种对于现代的人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但是古代交通不发达,信件也是要很久才到。况且魏晋南北朝人的生存是以宗族为依托的,离开家庭的庇护,也可以算是刑法中较为重的惩罚了。
3.近代历程
到民国时期,这是刑法变化的一个重要阶段。清末已经规定废除了肉刑等;到20年代初法规里正式终止了肉刑;民国后期,鞭打等对人身体侵犯、具有暴力性的惩罚措施,这表明了对人具有暴力色彩的惩罚措施逐渐为人民所不接受,并且法律的制定也逐渐人性化,重刑思想在这一时期发展逐步减少。
直到今天,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仍受到重刑思想的影响,这也从侧面体现了重刑主义思想的强大生命力。总的来说,中国历代的刑罚虽然不乏残忍极端的手段,但总体还是在规范化,不断往宽刑上走。
重刑思想的得与失
往前追溯几百年,重刑主义思想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的法制历程,其强大的生命力可见一斑,那么重刑主义思想到底给统治者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什么利处,又有什么害处呢?
1.重刑之下的利处
从秦朝商鞅变法来看,不仅为秦国完成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为秦国后续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重刑主义从根本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让人们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减少犯罪率,以此来达到统一的目的,稳定社会关系,缓解社会矛盾。
明朝对官员实行严刑峻法,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官员的贪污受贿,使朝廷结构优化,加强为统治者服务的心理,从而更有利于统治。
2.积久弊生
但从根本上来说,重刑主义是弊大于利的,虽然它持续了几百年,但是随着封建统治的结束,它也必然随着土崩瓦解。
正如秦朝一样,虽然前期看来,这种重刑思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这也导致了后来的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他们的反抗看似是偶然,其实必然。当时秦二世下令征发淮河贫民去防守渔阳,当他们走到大泽乡的时候,连绵的大雨阻隔了他们。按照当时的秦朝法律,误了期限的全部都要被斩首,因此陈胜吴广便带头起义了,所以这一切的源头乃是重刑思想的影响。它加强了人民的反抗心理。
《荀子哀公》道出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君主如果长期使用重刑思想,人民便一定会受不了,而统治者是一个国家的领导人物,必须坚持为人民谋福利,让人民生活美满,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拥护你,那么皇帝的位置才可以做的长久。
一个混乱的社会以达到维持秩序的时候,往往在前期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到了后期,这种重的刑罚,往往增加人们的逆反心理。且一般的人因为意外犯了重罪,如果通过改造,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但是重刑思想却可能带来一个人才从此消亡。
而且古代有一种制度被称为连坐,即使没有罪,也要受到牵连,这种重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具有合理性,况且更有株连九族这种惨绝人寰的制度,但一个家庭教育出一个有用的人才,往往需要三代人的力量,但统治者的一句话便了解了一家家族的命运。
更有科举人才花费几十年力量,但就因为在皇帝面前说错一句话,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社会可用人才。
与西方刑法相比较
中国古代的刑法已经堪称惨绝人寰,但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罗马时期产生罗马法,它包括早期的一些法律、皇帝的命令、以及大量的习惯法在这其中,所以就带有大量的暴力色彩,其中在《十二铜表法》中有记载,对于自己承认的或已经判决的债务,有30天的宽限期,期满,未还,也可以还有一次机会,如果第三次还未还,债权人得把他卖到国外或者杀死,这证明其中蕴含的种刑思想。
众所周知,罗马灿烂而辉煌为人们所熟知,但罗马还有一种为人们所熟知的刑法,即罗马斗兽场,罗马人会将犯了重罪的犯人带到斗兽场,让他们互相厮杀,即使赢得了胜利,也不能获得自由,最后会被野兽吃掉。这种残忍的手段,在我看来,与中国的重刑思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除此之外,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一位国王被送上了断头台,即查理一世,在大众面前被斩首,这种残酷的刑法与中国的斩首不无差别,都选择在大众面前的斩首,为的是增强威慑力,让民众产生畏惧心理,不敢再犯罪。从此来看,二者可以说是一模一样了。
其实西方还有许多残忍的刑法,如穿刺刑、绞刑挖肠分尸,盛行于16到17世纪左右的欧洲。同上一种刑法一样,都是西方较为残忍的刑法之一。
从以上来看,西方和中国一样,重刑主义存在了很久,且不断朝前发展,在不同的阶段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总的来说,种刑主义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减轻。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正如重刑主义的发展一样。重刑主义发展了几千年,直到如今还有它的身影,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亦然,然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形式,统治者也会根据其不同的目的对其进行修改,但大体上朝着宽刑上发展。我们还应该看到的是重刑思想不是纯粹为了残酷镇压制造依据,而是对犯罪和刑罚作出最后的定论。其中也有科学的成分,而这也是我们现在要学习的部分。
参考文献:
《史记》
《禹刑》
《左传》
《荀子哀公》
《十二铜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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