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梯次孵化体系”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2021年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升级工程的意见》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淄博市孵化器培育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申报单位请认真对照《淄博市孵化器培育单位遴选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要求,如实填报《淄博市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见附件2),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
2.各申报单位将《淄博市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
3.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于5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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