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家长注意!
高新区民办招生细则发布!
一、基本要求
(一)实行网上招生。所有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要在网上报名;可以选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地属民办学校或居住地属民办学校。
(2) 统一信息审核。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房产信息、社保信息等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情况以社保缴纳等为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不设年限;社保缴纳地与实际工作地点不符的,则需所在公司开具工作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以房产、居住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居住情况的材料为依据。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具体包括:
(一)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具有珠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珠海市政策性照顾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生类别见文章下方附件1);
(三)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
(四)在本区(含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工作(以社保或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为依据)或居住(以居住证或房产为依据)的随迁子女。
三、报名时间
第一轮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31日;
第二轮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6日。
四、志愿填报
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和学生家庭有关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列表,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
报名时间(5月8日—31日)范围内,报名系统将实时更新学校报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自身实际,调整填报志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选择适合的民办学校填报志愿。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由相关民办学校组织实施。电脑摇号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要求进行学位确认。通过摇号获得学位后又放弃学位的,空余学位按照摇号时产生的随机号码顺位进行补录。
(二)第一轮录取(7月10日)
1.小学一年级录取: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学校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初中一年级录取:
(1)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如果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数(以下简称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不再对外招收学生。如果本校对口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采取对口直升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和录取;若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由相关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学校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非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三)第二轮录取(7月11日至8月20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6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全部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四)录取顺序
1.小学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1)政策性照顾入学适龄儿童;(2)珠海户籍适龄儿童;(3)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4)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3)类适龄儿童无需参加摇号。(政策类照顾入学类型见附件1)
2.初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
(1)本校直升学生;
(2)政策性照顾生;
(3)珠海户籍学生;
(4)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
(5)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4)类学生无需参加摇号。(政策类照顾入学类型见附件1)
(五)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无录取结果的学生,可自行联系仍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六、招生流程
(一)6月1日—6月30日,入学资格审核。
(二)7月10日公布第一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电脑摇号派位时间为7月9日。
(三)8月20日公布第二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电脑摇号派位时间为8月19日。
(四)报到注册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入学资料包括: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
2.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均需提供,持儿童接种证到接种单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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