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西江君报道的“西江魽”
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引发了市民的关注。
△西江魽
不止“西江魽”,
这些也是国家保护动物!
记者了解到,
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除了“西江魽”
新列入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外,
虎纹蛙、波纹唇鱼(苏眉)、
乌龟(草龟和土乌龟)、花龟(中华花龟)
也被列入其中。
目前,
西江流域主要有
两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分别为西江钳和花鳗鲡,
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花鳗鲡。网络图片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珍稀保护物种生存有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
有些市民有着放生的习惯,
但是你知道吗?
如果在西江流域放生一些外来物种,
不仅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存,
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那么,
究竟哪些属于外来水生物种呢?
注意!这些水生生物
不能在西江流域放生!
据悉,
影响我市渔业资源的
常见外来水生生物物种有:
罗非鱼(尼罗、齐氏)、雀鳝(眼斑、鳄)、
埃及塘鲺、麦鲮、清道夫、食人鲳、
巴西龟、牛蛙、鳄鱼龟、小龙虾、食蚊鱼等。
△清道夫
△巴西龟
△牛蛙
这些水生生物外来物种随着其生存时间长,大量繁殖后,对江河渔业资源将造成很大的破坏性。
其中,据资料显示,
食人鲳也称“食人鱼”,
对水域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不可低估。
△食人鲳
体质强壮、对水质要求不严的“食人鱼”在南方广大地区都能找到适宜其繁殖生长的气候条件和水体,一旦流入自然水域将打破生物链,威胁中国的本土鱼类,破坏现有的鱼类区系,降低生物多样性,而且会对中国渔业资源和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非法放生,会受到相应处罚!
市民若进行非法放生行为,
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年4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市民如若遇到相关违法行为,
可拨打0758-2281666(执法监督科)、
0758-2255886(渔业资源保护科)
进行投诉。
保护生物多样性,你我做起
为养护流域生物资源,
保护生物多样性,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我市自2011年起实施禁渔期制度,
有效控制和减少捕捞强度。
2020年禁渔期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检查渔民的证照和捕捞工具。
根据2020年相关科研机构调查结果表明:禁渔后鱼类密度是禁渔前的5倍。主要经济品种鲢、鳙渔获产量是5年前的3.2倍。从上述数据得知:增殖放流和禁渔期制度取得明显效果,从源头上有效地保护水生生物栖息地,维护水生物种多样性,落实了水生生态建设要求,确保江河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维护了渔业水生生态环境。
同时,为提高市民的知晓度,
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增殖放流活动,
穿插开展科普活动。
在此,西江君呼吁广大市民
保护野生动物,
坚决杜绝放生水生生物外来物种,
大家共同努力,
维护好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来源:肇庆西江网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今日肇庆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