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汉口大药房黄石路店,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 新华社资料图片
南都讯 患者有望在定点药店购买到符合条件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5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据悉,为打通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进院“最后一公里”,意见从分类管理、遴选药店、规范使用、完善支付政策等7方面对“双通道”管理提出了要求。
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
“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说,这标志着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向多元化方向迈出了一步,将对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改革等产生重要影响。
据了解,所谓“双通道”,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黄华波表示:“主要是为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将其纳入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与医疗机构形成互补,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提升谈判药品服务的质量,努力解决好患者买不到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的问题。”
意见出台的背景,与近年来国家医保谈判加速,但药品进医院慢的情况有关。黄华波介绍,随着国家医保谈判缩短为每年一次,准入频率大幅增加,部分新上市的药物当年就可以进入医保目录,而医疗机构药品的准入模式尚未变化。
“改革之前,大部分药品上市后要先进医院后进医保,”黄华波表示,此前药品有足够的时间市场推广、积累临床经验到专家认可广泛使用。改革之后,变为“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前半场医保谈判,后半场落地进院。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副研究员郭武栋认为,患者能够顺畅便捷地获取谈判药品,才能够充分释放前期谈判所获得的改革红利。
“拓宽谈判药品供应渠道,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将纳入医保定点,患者既可以选择在医疗机构得到所需的药品,也可以在这些定点的零售药店购买所需的药品。”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解释。
将有效缓解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意见提出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并明确定点零售药店遴选的原则和程序,实行动态调整。
据了解,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官方要求,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方面的因素,对谈判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双通道”药品可根据情况变化定期进行调整。
同时,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保障患者合理待遇。对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各地医保部门将根据基金承受能力、住院补偿水平等情况,确定适宜的保障水平。
“医保在定点零售药店的实时支付与结算,将有效缓解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高级经济师陈昊说,“双通道”可以让谈判药品以更加多元的方式“落地”,并获得相应的医保支付,这无疑将扩大医保制度改革惠及民生的受益点。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双通道”政策也保证了相关企业在产品谈判合同契约条件下的相关权益。他说:“谈判产品不必挤医院准入这根独木桥,而能够以更多元化的方式在社会药房及时落地并获得医保基金支付。‘双通道’政策无疑扩大了医保谈判药品的受益面,也提升了这些价格相对高昂的特殊药品的可及性。”
谈及医保药品进药店后对患者在医院购药的影响,郭燕红表示,强调临床规范合理使用,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按需配备。“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不能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临床科室对谈判药品有需求的,要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申请情况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于临床急需的谈判药品,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引进流程,进一步提高可及性,确保患者用得上谈判药品。”
首批19种药品公开定点供应
国家医保局表示,近期已组织力量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19种药品,安排相关企业报送了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开通公众查询渠道。
近几年,我国已通过医保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谈判药品的价格,并落实到临床应用。郭燕红表示,以谈判抗癌药为例,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首次谈判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推进谈判抗癌药的落地使用,并建立起覆盖全国1400多家医院的监测网络。“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监测网医院配备谈判抗癌药的平均品种数较2019年增加约15%。其中,2018年谈判的17种抗癌药在医院的配备量大幅度增长,2019年每家医院平均采购量,较2018年增长455.3%;2020年平均采购量,较2018年增长450.8%。抗癌药的临床可及性在不断提高。”她说。
采写:南都记者 宋承翰
焦点问答
啥是“双通道”?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
哪些药将被纳入“双通道”?
对谈判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
“双通道”如何进行支付?
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纳入“双通道”的谈判药品,可以享受与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
“双通道”如何监管医保基金?
以处方流转中心为核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将完善细化医保用药审核规则,引入智能监控,严厉打击“双通道”领域套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并加强“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常规分析和监测,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同时,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欺诈骗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