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
骑乘绿牌电动自行车
要佩戴安全头盔
您知道吗?
您遵守了吗?
2020年9月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南宁交警依法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10日,全市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10.6万起。
严
查
通过严管严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明显改善。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测评,今年第一季度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77.4%,为全区最高。在此,给每一位守法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点赞!
同时,也要让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当事人红红脸、出出汗,以儆效尤!
来源于:南宁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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