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警方通报,5月7日,警方接到举报,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经查,该博主邹某壮于4月27日清蒸了一只其朋友吴某清赠送的法螺。5月8日,邹某壮等3人被刑事拘留。
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今天这条消息发布后,很多网友说这是第一次听说“法螺”。
法螺(学名:Charonia tritonis):也称大法螺。贝壳大。壳高351.0毫米,壳宽170.0毫米。螺层约10层。缝合线浅。螺旋部高,尖锥形,顶部常磨损。体螺层膨圆。每层具宽大光滑的螺肋和纵肿肋,肋间有细肋。缝合线下方的螺肋具结节突起。壳呈黄红色,具黄褐色或紫色鳞状花纹。壳口卵圆形,内桔红色。外唇向外延伸,具成对齿肋和褐色条纹;内唇有褐色条纹的褶襞。前沟向背方弯曲。肉食性壳类。
法螺喜欢栖息在海藻繁茂的岩石和珊瑚礁上,过附着生活,喜欢吃海参和水螅。多在春、夏季进行繁殖。主要分布于印度洋、新西兰、菲律宾、日本等地。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
因为全球变暖和人为因素,已经造成很多海域的珊瑚白化死亡了,在海洋生态系中,珊瑚礁的生物多样性是最丰富的,它的天敌棘冠海星一天能吃掉约二平方公尺的珊瑚,它们会突然数百万只出现,几天就将珊瑚礁吃得面目全非,对珊瑚礁生态造成严重的破坏,法螺是棘冠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礁的保护神。
而有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同凤尾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大家要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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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海鲜不能捕捞不能吃
身似马蹄,尾拖长剑,宛若“铁将军”。它叫鲎(hòu),是四亿五千万年前一直繁衍至今的海洋生物。
温州乐清市清江镇两男子在菜场买菜,看到有鱼贩出售鲎,买回来在饭店烹饪好回到家,在“吃好吃的”群分享时,还没来得及吃,就被民警抓获。
后来,民警又将菜场摊主抓获,两个吃货和摊主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注意了!鲎是今年2月5日才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以前海边人家偶尔也在吃,婚宴上能看到。
和它一起入榜的还有锦绣龙虾。
黄唇鱼,从原先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晋级”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单说海洋里的,鲸豚类、海鸟、海龟、大部分的海蛇都受到保护;鱼类的话,中华鲟、长江鲟等鲟鱼、海马、鲥鱼、花鳗鲡、黄唇鱼等受到保护。
海马也是一种鱼类,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它行动迟缓,通常生活在珊瑚礁、海藻丛中。渔民在拖网作业时,偶尔会把它和鱼类一同捕上。
在舟山,有人把它制成海马干,也有人用它来煲汤喝。
今年1月,舟山定海警方发现辖区有店家在偷偷卖野生海马,随即展开调查,破获6起销售野生海马案件,查获海马干302条。
“野生海马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哪怕卖一只也是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舟山市定海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孔开伟说,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并非不知道贩卖野生海马属于涉嫌犯罪行为,都是偷偷在贩卖,个小的斑海马每只15至20元钱,个大的远洋海马每只四五十元。
舟山也曾多次发现过中华鲟。舟山海洋与渔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每年舟山都有渔民误捕到中华鲟、蠵(xī)龟等濒危野生动物,都会放归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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