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商户邬先生向蒙马财经反映,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局”)违反法定公开公示程序,违规规划建设用地,向内蒙古圣科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科佳地产”)颁发天赋雅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给邬先生的地块造成了严重的遮光挡光,侵犯了邬先生的采光权。那么,圣科佳地产天赋雅苑住宅小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究竟合不合法?
邬先生对于自然资源局违规向圣科佳地产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做法,提出了几点质疑:
一、自然资源局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对土地进行合规性审查是其应尽的义务,但自然资源局并没有尽到职责义务,却授意开发商委托设计单位给相邻的其他用地进行了非法规划设计。除土地使用人之外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替别人做土地规划设计。自然资源局操作明显是违规违法的,不仅没有履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尽的义务,还侵犯了周边其他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规划行政审批单位,在颁发行政许可之前,自然资源局应对规划地的日照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土地使用人合法合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第十八条规定,当建设项目许可及其变更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时,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但自然资源局却无视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此外,自然资源局让房地产公司找设计单位出具日照分析报告,工作程序违规,有失公正,再次侵犯了周边其他土地使用人合法权益,不能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公示可在项目现场、展示厅进行,也可采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发布,或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方便利害关系人知晓。但自然资源局仅在其官网上对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内容进行了公示,未按相关规定公开公示,违反法定程序。
邬先生质疑自然资源局这三点,是否符合法规呢?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资源局规划审批公示应依据的法规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五条,即“ 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可在项目现场、展示厅进行,也可采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发布,或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方便利害关系人知晓。每种方式均应当注明起讫时间、意见反馈途径和联系方式。城乡规划制定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应当至少采用政府网站公示和展示厅公示,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批准前还应当在所在地块的主要街道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可根据当地实际采用现场公示或政府网站公示。有关建设项目许可、审批及其变更的公开公示应当至少采用现场公示和政府网站公示,鼓励使用网络等新媒体多种方式进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
但自然资源局的公示却只是在官网上,并没有按照法规进行公示。
从《巴彦淖尔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2018年版)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这两项法规来看,自然资源局颁给天赋雅苑住宅小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我们希望自然资源局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给邬先生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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