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出生就在纳税,孩子喝奶粉、用尿布在纳税;涂护肤品、夏天开空调在纳税;旅行、购物、度假都在纳税,即使不消费把钱存银行也会无形纳税,税最后都流向国家,用于再分配。人生来是平等的,两手空空光溜溜而来。人也是生来经济地位不平等的,有人生在帝王富豪家衣食无忧,有人生来家徒四壁三餐忧虑,税就是国家对个人或团体,征收的货币或实物,有什么作用呢?调节社会财富,具有强制性(不能讨价还价)、无偿性、固定性(一般根据税法征收)等特点。
人类社会有不纳税的吗?有,原始社会。一来是在社会早期,大家没有国家的概念。二来是生产力太低,生产的东西没有富余的(吃光用光身体健康)。生产里有三要素: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每个环节都可以征税,不是有这么唱:原始社会男的追女的跑吗,人在古代被看做是重要的劳动力。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和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和市税)为辅的税收制度。税收大部分,也都是以实物的形式出现,比如征收粟、米、布、绢、草等,这叫实物税,也有按货币或劳力的形式征税,比如那些交不起税收的贫农,他们需要给国家做工以此来偿还税务。夏朝凭借其政权力量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到商代,贡逐渐演变为助法。到周代,助法又演变为彻法。贡、助、彻,都是对土地收获原始的强制课征。
春秋之前,是没有土地私有制的。生产力的发展,到了春秋时期,在公田以外开垦私田增加收入,鲁宣公(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征税,即“履亩十取一也”。到了周代,为适应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开始对经过关卡或上市交易的物品征收“关市之赋”,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征收“山泽之赋”。这是我国最早的工商税收。古代还有种人头收,叫赋。赶上打仗钱不够,国库里钱空虚等钱用,那么朝廷就要在收取正税的同时再收点别的钱,叫饷。
隋朝和唐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唐末户口流亡,土地兼并严重,又改两税法。人头税向财产税转变,并将各种租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征税手续。明中期创一条鞭法,将力役折银分摊于天亩征收。清代及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实行“摊丁入亩”的田赋制度,标志着中国古代人头税的结束。
回到开篇的问题,盲目向富人征税,为啥总是穷人买单?
一,不解决问题,容易引出仇富心理。人们对富贵阶层,特别是一夜暴富者本能地表现出怀疑、迁怒、嫉妒、蔑视、不屑、愤懑、仇恨等复杂的心理状态。最好大家一起穷,而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共同致富。人人收入一样,那对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以及后天努力的人,又公平吗?
二,要堵住漏洞。“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大禹治水不光要堵,还要引导。比如薪酬制度,本来就该上不封顶下有托底的(只要用人单位给得起,市场价合情合理,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人为限薪多少多少,结果照样不还是有阴阳合同、暗箱操作。
三,拉选票的多,干实事的少。孔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均贫富”是儒家心底里的梦想,均贫容易,均富难。巨富也不会乖乖被撸羊毛,一听征重税早早跑路并带走工作岗位,只剩下中产和底层居民承担体制成本。
改善穷人生活最有效的办法是简政放权,减少干预,给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力;发挥市场机制,让有效率的企业家在竞争中胜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样,经济得到发展,所有人的生活都会改善。巧立名目,加重赋税,经济会失去活力,人人都遭殃。
摆脱无知最好的方法,就是回归理性。就业是不能被政客创造的 ,看似吃掉了大户,其实选择的空间更小了,最后大家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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