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亚雅 易佳 王彤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易佳 王彤)“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审前羁押,开拓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新格局。”近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座谈会上,该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说。
花都区检察院严格为每个提请逮捕案件把好呈请逮捕关、证据审查关、社会危险性评估关,通过“把三关”,引导协助区公安分局建立繁简分流、社会危险性证明、反对取保诉求的评估和化解“三机制”,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今年3月,该院审前羁押率降至50.89%。
2020年7月,该院检察官在办理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发现,唐某因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法规,撞倒一名60岁老妇人,造成老妇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唐某。考虑到唐某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且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同时,他的家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综合各种因素,认为对唐某不批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因此,花都区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通过办案和多次调研,我们从呈请逮捕、证据收集、社会危险性证明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建立繁简分流、社会危险性证明、反对取保诉求的评估和化解‘三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签署《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工作指引(试行)》,从12个方面进行社会危险性分值量化评估,让办案更精准。”该院副检察长杜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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