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就诊管理的通告
近日,我省部分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管理不规范,落实首诊负责制不严格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疫情发现和预警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和扩散风险,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就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就诊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患者,均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安康码”,督促患者正确佩戴口罩。医疗机构要选派具有临床经验和专业能力强的医师充实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能力。分诊筛查出的所有发热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门诊部等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但要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做好信息登记、报告,并按照转诊流程将发热病人引导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治疗。
二、严格执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发热门诊对于所有就诊的患者,详细询问患者临床症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进行核酸检测、血常规等必要检查;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在留观室留观、接诊过程严格做到“一人一诊室”。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如无相关流行病学史且核酸检测阴性,排除传染性疾病后,方可在医生建议下前往相关科室救治。
三、严格规范发热病人就诊行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热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前须先戴好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家属在外等候;重症患者允许一名家属陪同;患者及家属在就诊期间需全程佩戴好口罩;就诊时,应如实讲述患病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和居住史、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
各级卫生健康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从严查处违规诊疗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疫情防控中的监督作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8日
来源: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初审:邓忠航
审核:郑安杰
审签:计芳
2021.5.18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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