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文/吴太尚
时光倏忽,岁月流金。
屈指一算,离开故乡二十多年了。可是在我心里,似乎从没离开过,因为脐带的那端,总是紧紧地连着。
在我的意识形态里,从没有广义的故乡,只有狭义的故土。不是大巴山的凌云乡,而是柏垭庙村的蔡家塝,一个在巴中地图上也难找到的山旮旯。
蔡家塝,顾名思议,蔡姓居多,吴姓次之。地形走势为北缓南陡。缓处是错落梯田,陡处则是几面悬崖和几条沟壑。不过土地还算肥沃,尤其是日照不错,方圆三四里地,却生活着两三百多人,可谓一方土养一方人。
蔡家塝有一座四合院,住着六户人家,三十多人,算是一座大院子。我就出生在这里。父亲是乡村教师,母亲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别看我父亲吃皇粮,每月都有不错的收入,但有七个子女,只能是入不敷出,因为家里吃闲饭的太多了,只有大哥和大姐挣点工分。那个年代,工分挣少了,就意味着饿肚子。
我清楚记得,每月生产队分谷子时,母亲总是向队长求爹爹告奶奶,还是借个几十斤吧,年底一定缴上超分款。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的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饥饿中度过的。正因如此,我还给家人丢脸了。在读五年级时,由于中午无饭可吃,肚子常常饿得咕咕直叫。有一天,我乘人不备,偷了街上食店的几个包子,被店员发现了,人赃俱获,不但在全校公开亮相,而且还得了个警告处分,差点与初中绝缘,最后是以备取生的名义录取的。那时候,我已有尊严了,简直羞愧难当。我站在台子上,把头埋得很低很低,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准确地说,我是三十二岁那年离开故乡的,有一种逃离的感觉。因为在这之前,无论是在邻乡代课,还是外出打工,我都没找到离开这块土地的途径。那天早晨,当我站在家里的阳台上,沐浴着成都的第一缕阳光时,心里的那种喜悦,那种庆幸,那种自豪,简直无以言表。
那年冬天,我把母亲接到了成都。父亲驾鹤西去五六年了,我要好好孝敬母亲。尽管她曾经歧视过我,咒骂过我,但我的血液里毕竟流淌着她的血。从此,故乡离我越来越远了。开初那几年,我还偶尔想起它。可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想的次数就多了,有时候还成了魂牵梦萦。我知道,这就是乡愁,浓浓的乡愁,总是像老酒那样,散发出阵阵醇香,氤氲我野生的文字,温暖我瘦长的思念。
我常想,人是奇怪的动物。当年,我几乎整天想的都是如何逃离故乡,因为故乡容不下我那膨胀的灵魂。但当我终于把灵魂安放在他乡之后,灵魂又莫名其妙地出窍了,成了床前的明月光。说来好像有点矛盾,其实,人这辈子,一直都生活在矛盾之中,总是在矛盾中寻找理想,寻找幸福。
套用艾青的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为什么我常常思念故乡?因为我留下了太多的足迹。
小时候,扯猪草,背着一个小花篮,地母庙、洗澡湾、公田塝、梁家嘴,留下的是我的串串童话。稍大时,割牛草,小花篮变成了大背篼,火匣子沟、滑头尖、大坡河、大树嘴,留下的是我的滴滴汗水。特别是寒假里,这汗水还流到了八九里外的尖伏山、大木岭,而且一流就是好几天,通常是早上出门,下午回家,给牛儿储存鲜草,准备过年。话说割草这活儿,即使你百分之百小心翼翼,手指被刀割伤,被刺被草划伤,那都是家常便饭。往往这时候,我们会赶忙把手指放到嘴边,把血迹咂干,然后继续战斗,轻伤不下火线。
然而,最难忘的,还是我四五年的农民生涯。由于命运多舛,在我初中复读的翌年春天,我不得不辍学了,用稚嫩的双肩,扛起家里的重担;用受伤的青春,煎熬烦恼的时光;用干硬的汗水,浇灌苦涩的土地;用父母的歧视,坚强脆弱的意志。不知道前途在哪里,只知道繁重的劳动和绝望的生活,正在吞噬我的年华,折磨我的肉体,消耗我的生命。
我不会忘记,在梁家嘴的晒场上,队长无视我在脱麦子中的积极表现,少给我评了工分,我竟然委屈地哭了。在电信桩的石头上,因为一件小事,遭到了父母的无端谩骂,我把自己的茫然天空,哭成了黑暗无边。没过多久,因为同样的原因,我又在伤心欲绝的方田沟,第一次想到了自杀。最可恨的是队里的一个妇人,蛮不讲理,欺我年少,笑我残疾,硬要把我家人命田边的一棵桐子树,说成是她家的,还把我骂得狗血淋头,尽用一些侮辱词儿。
我更不会忘记,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和小伙伴躲在红梅树的绿荫下,一边抄写借来的《现代汉语小词典》,一边展望遥远的作家梦想。我们不敢待在家里,害怕父母的吵骂,说不干活儿。
火匣子沟的那些灌木丛,是我浪漫的伊甸园,每一次和她悄悄约会,都会把太阳和月亮,羞得满脸绯红。
为了完成柏林坎的修路任务,我和堂哥抬着厚重的石板,沿着一条七八十度的陡坡,使出全身吃奶的力气,一个在前面拼命地拉,一个在后面拼命地推,一步步艰难地前进着。
我也不会忘记,方田是一个烂泥水田,每一次耕到傍岩时,我和牛的身子都要陷去一半。长田则是个浸水田,即使到了夏天,那浸水也很凉。每当栽秧、打谷的时候,妇女们都不敢靠近,害怕凉了身子。而那个瓢儿田,挨堰沟有个漩窟窿,每年收水时,我都要忙碌好一阵子,用土块去堵,否则就会把水流干。我家最远的是窑边那块地,石谷子土壤,先天瘦薄而背阴,但无论是种小麦还是栽红苕,都对得起我的辛勤劳动。
2007年秋天,在离别故乡十余年后,我第一次“衣锦还乡”了,脸上荡漾着扬眉吐气。然而,让人略感惆怅的是,故乡不再是原来的故乡了。少了瓦房上的袅袅炊烟,少了田畴里的片片灿烂,到处都是旺盛的荆棘,遍地都是翠绿的杂草,在山野里放肆,在田地里疯长。而曾经鸡飞狗跳的农家院子,也失去了昔日的生机盎然。
不过,我还是非常兴奋,没顾上喝一口水,便决定去走走。母亲叫我别去,说那些地方早就荒得没路了。但我还是去了,从包包田下去,沿着窑边、大树嘴、长田湾……艰难地走了一大圈。尽管一路的荆棘划破了我的皮肤,但我仍然觉得十分亲切,好像一草一木都在向我微笑,向我祝福。
这些年,由于母亲叶落归根,我回家的次数多了起来。但每一次回去,我都要走走看看。看乡村的振兴与蜕变,看老屋的沧桑与孤寂,看田野的凋零与荒凉,还看那一张张熟悉而陌生的乡亲面孔。不过,我再也没去窑边了,因为曾经的那条崎岖山路,早就被勃勃的荆棘覆盖得没了踪影。
如今,虽然故乡早已人事全非,颇有沧海桑田之慨,但我依然觉得十分亲切,因为这里不仅留下了我童年的懵懂,少年的饥饿,青春的迷惘,还留下了生命的伤痛,劳动的汗水,前途的绝望,奋斗的艰辛,初恋的甜苦。
这似乎印证了普希金的那句名言,一切过去了的,都会变成亲切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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