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好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孤儿
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
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在去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
新的保障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
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8元。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7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936元。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
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78元。
来源:潍坊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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