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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利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土储告字[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图标注:
利辛房产网供图 仅供参考 依实际出让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0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年5月2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21年5月21 日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GT[2021]19号、GT[2021]20号地块需统一竞买,不接受单宗土地竞买申请。其中GT[2021]19号拍卖起始价为12850万元,竞买保证金1285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次;GT[2021]20号拍卖起始价为10850万元,竞买保证金1085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次。(起拍总价23700万元,竞买保证金23700万元)
(三)竞得人需沿子胥大道南侧无偿代建15米绿化带;沿子胥大道、胜利路各无偿代建一处公厕,建筑面积均不低于50平方米,需对外开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GT[2021]19号、GT[2021]20号地块内应配套建设一所不低于9班幼儿园,建成并具备基本使用条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教育主管部门使用,不动产产权直接登记至县教育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四)GT[2021]19号、GT[2021]20号地块技术经济指标允许综合平衡。
(五)GT[2021]19号、GT[2021]20号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
(六)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竞得人必须单独出资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909672221、13515686296
2021年4月30日
来源:利辛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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