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北碚区教委发布《关于印发西大附中东区招生过渡办法的通知》,通知区内各中小学,因西大附中东区划片对口的水复片区小学教育用地5、6、7、8、9、10、11、12小学均未建成投用。为满足该片区群众子女入读初中需求,根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水复片区实际,制定了西大附中东区招生过渡办法。
一、招生过渡办法
在小学教育用地6学校未建成投用之前,小学教育用地6、7、8、9、10、11、12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办法入读西大附中东区。
二、转学过渡办法
在小学教育用地6学校未建成投用之前,小学教育用地6、7、8、9、10、11、12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三对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毕业学校按当地小升初相关规定入读初中。待符合小学教育用地6、7、8、9、10、11、12学校“三对口”招生入学条件后,在非毕业年级的情况下,可向西大附中东区提出转学申请,若西大附中东区有空余学位,按照北碚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办理转学。
三、过渡办法使用期限
本过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小学教育用地6规划学校建成投用之后,按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水土复兴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范围的通知》(北碚教发〔2019〕242号)中 “小升初”相关规定招生入学,过渡办法终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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