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个税退了吗?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从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这个时间一定要住,如果你还没有进行汇算清缴的,一定要及时进行。要不然你可能会损失不少收入的。另外在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也是一门学问。
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里面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在2021年12月31日前,职工的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但是,选择单独计税的只能选择一次。
年终奖到底是单独计税,还是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主要看何种方式对纳税人有利。如果我们的综合所得少,汇聚清算的时候不需要交税,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果我们的综合所得多,本来汇算清缴时就需要补税,可以选择单独计税。
其实如果我们不知道到底是单独计税合适,还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合适,我们在个税汇缴清算的时候,也可以自己测算缴纳税款的情况。这样,我们就可以合理地利用这个税收优惠了。
例如:2020年我每个月工资平均10000元,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每月是5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可以扣1500元的住房租金以及1000元的赡养老人,2020年我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80000元,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所得。两种计税方式计算情况如下:
独立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每月平均值=80000/12=6666.67元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可以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是210元。
应纳税额=80000×10%-210=7790元。
全年综合所得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工资薪金)-500×12(保险)-2500×12(专项附加扣除)-60000=2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3%。
应纳税额=24000×3%=720元
全年总应纳税额=7790+720=8510元
划入综合个人所得计税
全年综合所得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工资薪金)+80000(年终奖)-500×12(保险)-2500×12(专项附加扣除)-60000=10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元。
全年应纳税总额=104000*10%-2520=7880元。
这样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比单独计税可以合理的节约税额=8510-7880=630元。这样的情况下,我肯定会选择并入综合计税。
年终奖为什么可以选择计税方式?
其实年终奖之所以可以让纳税人选择计税方式,就是因为现在的个税综合所得税率属超额累进税率。在临界点的位置,你的年终奖可能只多了一块钱,却能出现多缴纳很多税款的情况。
还由于我们现在的个税需要预扣预缴,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需要先单独预缴税款。这样如果我们全年的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不用缴纳税款,就可以选择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这样就可以进行退税了。
可以说年终奖之所以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就是给纳税人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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