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陕西省商州区杨峪河镇王村,一个叫龙治民的男人和他的妻子闫淑霞在自己家中杀害了四十八人!不久后这一事件案发,龙治民被捕之后,却振振有词,说自己不该被判处死刑,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原因呢?
在1983年到1985年之间,商县的很多地方都连续发生一些“怪事。”外出打工返回的工人,出城买东西的村民都不断有失踪的迹象,截止到1985年为止,失踪人口之都已经达到了三十七人之多,这一现象也在当地的警局里引起了重视。
案件锁定到王村的龙治民身上,是源于一次意外的事情。刘湾乡叶庙村的社长英在1985年的五月十六日跟哥哥一起去城里买东西,跟哥哥分开后,直到回家,哥哥也没找到他的身影。家里人很着急,纷纷找人去寻找社长英,但始终没有消息。
社长英的哥哥一次从城里回来跟他的表弟说起了此事,表弟原来是村里的出纳员,他听后觉得事情十分不对劲,也跟表哥说了一件十分匪夷所思的事情:他说前两天有个男的拿着社长英的麦草条子来他这里领钱,他问那人怎么拿着别人的条子,那人说社长英之前欠他钱拿这个来抵债的。
那个人,就是当时的龙治民。社长英的弟弟一听此事便警惕起来,觉得十分可疑,两人拉着龙治民,要将他送到当地的派出所!而在路上,他们又遇到了另一个寻找龙治民的人——姜银山。姜银山寻找龙治民的原因是因为他同样失踪的兄弟姜三合,据说姜三合之前一直在外地打工,五个月前从西安回来,但到车站后就再不见人影,再也联系不上!
姜银山为了找他的哥哥,辞去了原本的工作,到处打听才了解到那个叫龙治民的男人。据说龙治民经常在车站那边高价聘请一些外城返乡人员让他们去他家里干活,工资丰厚。
因为他的哥哥失踪前曾提过说他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姜银山也顺藤摸瓜找到了龙治民家里。听了姜银山的描述之后,社长英意识到事情可能远远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所以他们当机立断,将龙治民送到了当地的派出所!
龙治民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警察询问他他就说不知道,咬死一个字都不说,警察估计也料不到,这个又黑又矮的农民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龙治民当时被暂时关押在警局里,警察决定去龙治民的家里搜索一番再下定论,也就是那时,这个矮小黝黑的农民让当地所有的百姓和民警见到了极其血腥可怖的一幕:
据当时去搜查的刑警说,当时进到龙治民家里,就觉得他家里有一股特别难闻的臭味,他们家的屋子里潮湿阴暗,连窗户都被用东西堵上了,周围腐朽潮湿的味道令人作呕!龙治民的妻子下肢瘫痪,警察问她话时她支支吾吾行为古怪,一会儿家里有人,一会儿人又没了,还说自己洗衣服的时候,水是红色的!
当地民警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找来警犬和搜查队,准备彻底搜查龙治民的这间不大的房子,因为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村里的人都前来围观!
经过仔细地寻找,搜查队在东厢的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了两具抱在一起的裸体男尸!警方经过确认及核实,发现这两具尸体中其中有一个是社长英,但是另一个,却不是失踪的姜三合!
那么,姜银山的哥哥究竟在什么地方呢,那个裸体的男尸又是谁呢?
在往返三次的搜查中,搜查队在龙治民的家里一共找到了三个尸坑!其中有一个,是龙治民早些年掩埋的萝卜窖,现在已经种上了白菜。
民警叫来几个人,将那个萝卜窖小心地挖开,那片白菜地的底层,覆盖着一层玉米杆,而将那些玉米杆挪开后,里面竟然整整齐齐排列着八九具尸体!
那些摆列在一起的尸体,都是以捆材火的手法,头足交错扎扎实实地绑在一起的!而且根据这个堆砌的手法来看,地下下面最少还有一层!
在场的围观的村民和民警,都被这一幕吓住了!正在搜查的民警也停止了勘查,立即将事情上报了省厅!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龙治民的家里又挖出了腐烂程度不一的几十具尸骨!根据腐烂程度,民警推断这些人是三年前被杀害的!
这几次的搜索前前后后共在龙治民的家里搜出来四十八具尸体!而且经过核查和走访,了解到这些被害者都是从外地归来或者身体有残疾的人,其中最小的受害者是一个七岁的儿童!
这个案件被当地急速上报,引起了中央高层的极度震惊和重视,还为此下发了一系列政策要求严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当地也成立了专案小组,要彻查龙治民的作案动机和帮凶!
最后发现,龙治民除了他的妻子,并没有其他人帮助他完成这一项重大的刑事案件!也就是说,这四十八个受害者,全部都是他们夫妻两人三年来所杀害的!
说起龙治民的杀人经过,他曾描述是他和妻子配合,将人以高价工资骗到家里帮工后,趁他们晚上睡着,他妻子帮他照明,他就拿着铁锹狠狠敲击受害人的头部,如果一次没死就再用锥子去刺受害人胸口!仅在1958年一年的时间里,龙治民和他的妻子就联手杀死了36人!如此恐怖的事件让大家都不禁惊疑:他到底为什么杀人,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通过调查发现,龙治民六岁丧母,早年一直在社会上受到欺压,又因为条件不好娶了一个残疾的女人,他心里的怨恨越积越深,就产生了报复社会的这种想法!他所杀之人,要么就是跟他一样,有相同经历的人,要么就是身体残疾之人,他说这些人愚昧,无用,活着也是拖累,还不如死了!
这一理由令人发指,他有什么资格,随意决定别人是否活着的权利?尤其是被捕后他还扬言自己的原则,说自己有三类人不杀:不杀国家科技人员,不杀国家有功干部,不杀工人和职工。杀完人之后还要讲高尚的原则,简直令人不齿!
被判处死刑后,龙治民还想不通,他表示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判处这样的极刑!但是,他到死也不会明白了。因为他这样的人,内心是扭曲的,是阴暗的,如果说他一开始杀人只是为了泄愤,那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死在他手里,他的杀人就变成了一种瘾,一种施暴的习惯,这样的人,极其恐怖!
三年杀了四十八个人,只从他们身上拿到了四百多块钱,平均一条人命只值十块多钱!将人命视为粪土,将自己的利益和欲望施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样的人,怎么不该死?
终于,在1985年的九月二十七日,龙治民夫妇被判枪决,即刻执行!龙治民的案例告诉我们,要对生命存有敬畏之心,一个不敬畏生命的人,心中也不会有规则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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