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汪亮亮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5月26日消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现任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微是湖南有史以来第一个女性中级法院院长,还担任过“刘迪减刑案”的审判长。
曾担任“刘迪减刑案”的审判长
湖南益阳女会计刘迪贪挪1840多万公款被判死缓,两年后减刑为无期。2014年7月2日,刘迪减刑案在湖南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时任湖南省高院副院长的李微担任审判长。此举拉开了湖南高院在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新规生效后,此类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序幕。最高法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减刑、假释新规,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应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7月2日,刘迪减刑案公开庭审现场
1973年出生的刘迪曾是益阳市赫山区地税局财务科的会计,在1998年到2010年的十多年间,利用财务漏洞,从地税局账户上取现、转账上千万元。而这些钱一部分被她用来挥霍在麻将桌上,一部分花在了情人身上。
2011年9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后,刘迪被送往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2014年6月,女子监狱根据刘迪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表现,提出对刘迪减刑建议:建议将刘迪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李微当庭宣布减刑裁定。
在庭审后,李微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少人对减刑、假释案件不太了解,法院希望通过此类案件开庭审理消除群众对减刑、假释案件“暗箱操作”的质疑。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还查到李微担任审判长的另一起案子。2014年9月24日,她在终审一宗开设赌场的案件后,宣布将3名开设赌场的被告人的罚金从二审判决的2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分别减轻为98万元、88万元、83万元。
湖南有史以来第一个女性中级法院院长
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今年63岁,湖南邵阳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微
公开资料显示,李微曾是邵阳市郊区鸡笼乡知青。1978年12月,她成为邵阳基础大学学生,4年后成为邵阳市法律顾问处律师。
1984年7月,李微任邵阳市中院副院长(副处级),1986年7月任邵阳市中院审判员(地市合并以后),之后又历任邵阳市中院经济审判庭庭长,湖南省高院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
李微是在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担任永州市中院院长的,她还是湖南有史以来第一个女性中级法院院长。
女性中级法院院长在全国并不多见。据公开报道,2019年,第二十五届全国中级法院女院长年会在广西北海召开,全国近20名中级法院女院长参加了会议。2020年,第二十六届全国中级法院女院长年会在河南省许昌市召开,全国10余名中级法院女院长参会。
2005年1月,李微任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之后她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9年,其间在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长级。
2014年8月至今,李微历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
“一人一年节省的经费就在20万元以上”
2005年,永州中院曾刊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女院长带出永州中院新天地》的文章。
文中提到,初到永州中院,等待李微的是几名中层领导干部违纪被查处带来的法院信任危机,同时,还有院领导班子不团结,人心涣散等。
当时的李微要求,班子成员坚决做到互相支持不拆台,互相替补不推诿,互相关心不冷漠;要求大家做到的,领导要先做好,要求大家不做的,领导坚决不做。
官方报道显示,在2001年以前,永州中院共欠外债480万。由于没有正规的审判场所,只好在办公室甚至走廊开庭。办公室没有空调和电脑,冬天只能烧煤、烧炭取暖。
李微上任后,先后接到去新疆、西藏开会和赴西欧访问的邀请,她考虑到院里经费紧张,都一一婉拒了,她一人一年节省的经费就在20万以上。
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李微最终还是没有守住初心。
(本文综合自新华社、人民网、三湘都市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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