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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中,其中有一项“在市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界定,能否举例说明一下,我本人是睢阳区闫集镇周楼村村民,现在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居住并工作,我是否属于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以上问题请各级领导帮忙解释!诚谢!
市教育体育局回复
据可靠消息,为方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21年的政策在20年政策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具体以后续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可关注局官网),无需再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读证明。"
在市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务工的提供劳务合同、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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