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迄今为止我读过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书,是小学五年级在校图书馆,看到的一本《侵华日军在山东的暴行》纪实书。书里记载了侵华战争时期,山东大地上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以及日军种种惨无人道的屠戮事件。书的具体内容我难以回忆,但是里面展现的各种图片资料以及屠杀的过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沂蒙山区是革命老区,也是山东人民抗战最为激烈的地区之一,这里群山众多,便于游击战的施展,日军将这一地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为了剿灭这里的革命势力,日军实行三光政策。所谓三光就是:“杀光、烧光、抢光”。日军扫荡时,途径的村子无一例外要遭受这种泯灭人性的暴力。
在那本书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些细节。当听到日军来扫荡的消息后,村民赶紧组织逃离,一些行动不便老人或者不知情来不及撤的妇女,在绝望时会选择跳井自杀。日本人强奸不管你长什么样,下到未满十岁的女孩,上到六七十的老人,都在奸淫范围之内,这仿佛是一种军令,而不仅仅是士兵自发的个人欲望。在她们眼里,当时的日本人犹如魔鬼,比死亡更加恐怖。
此类种种,我不再赘述。总之你所能想到的所有残忍的、侮辱性的行为,他们都能干的出来。所谓未经他人痛,莫劝他人善,我们今天很多人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对侵华日军的形象认知不足,所以才会出现穿着日本军服四处炫耀的精日群体,以及偷换概念,喊着:“今天的日本不是当初那些人了,我们应该原谅,而不是制造仇恨。”等言论的人。
联想到南京大屠杀的各种资料,发现日军这种惨绝人寰的反人类行为不是孤例,不是一部分日军具有这种表现,在整个沦陷区内大大小小的屠杀事件中,这种行为比比皆是。
日本常驻中国的兵力保持在一百万左右,前后到达中国作战的部队,超过300万,以上这种反人类行为在日军中具有普遍性,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很多人对二战时期的日本人认识不正确,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一些原因也不是很正确。
别说要我们替先辈原谅,就是我们自己,如果有点良知的话也绝不能原谅。甚至我以为,放在今天对于东面那个岛国也绝不能放松警惕,因为她们至今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没有一次正式的道歉。事实上,一些精日群体所宣扬的“发动侵华战争的是日本军阀,日本民众跟我们一样是战争受害者。”这种言论根本站不住脚。
还记得历史课本上所展现的,在南京大屠杀期间两位百人斩日本军官吗?告诉你那张图片来自于二战时期的日本报纸。侵华战争初期,日本为了向国内宣扬日军的丰功伟绩,会把每天歼灭的中国军队数量、杀戮的图片、以及他们战死的士兵的名字,就像那两位百人斩军官一样,被他们的媒体当做一种荣耀高调的在日本国内宣扬。
二战时日本人口不到八千万。日本投降时,还有168个师团约600万左右的部队,带上阵亡的三百多万,共计九百万人直接参与了战争,占总人口的八分之一。而且屠杀事件除了中国受害,一同被侵略的亚洲十几个国家,也一样存在。事实是洗不掉的,军国主义思想像病毒一样,弥漫整个日本社会,基本全国都被绑到侵略这辆战车上来。
所谓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同样,原子弹下也没有多少冤魂。他们疯狂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作为受害者,根本无需为他们发善。
日军为什么会在南京进行大规模的有组织大屠杀?有人说是进攻受阻伤亡惨重的报复,有人说是为了磨灭中国人的抵抗意志,也有人说是因为中国军队化身平民,日本人难以区分从而滥杀无辜。其实我认为,这些都不准确,淞沪会战日本伤亡更惨重,而不分男女老幼的屠杀说明日军不可能分不清隐匿的军人。
原因可能很简单,就是因为南京当时是民国的首都,占领了中国的首都对他们来说无异于一场决定性的胜利,而屠杀则是在征服一个对手之后的狂欢羞辱。就像上文讲述在男人面前奸淫其妻女一样,是一种野蛮变态的心理。并以此获得莫大的快感。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我一直不敢踏入,因为我担心我这血肉长成的心脏,实在难以承受那地狱般的影像。侵略者泯灭人性的一面与恶魔无异,你看着他们,看着他们可以把对待动物的各种手段,全部施加在你的同胞身上。
所以对于侵略者,无论战后他们怎么忏悔,怎么泪流满面,我都无法原谅。对于他们的后代,他们至今都不肯为此道歉,甚至在教科书中公然对战争进行美化。对于此更应该坚定中国人的立场,既然敌人不认错,那就还是敌人。
前一阵子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悬挂旭日旗事件,引起愤怒后学校给出回复是这样的。
总结一句话,学生无意而为,已经道歉。不是我揪小辫子,说无意而为我不太认同,因为他悬挂的旭日旗是二战时期象征日本军国主义的十六辉旭日旗,这旗二战结束后就已经明确被禁止悬挂,别说在中国了,你在日本都难以找到。不信你在网店搜一搜,不会有人卖的。也就是说他想悬挂这旗估计得定制,该学生说不了解日本文化,搜索日本国旗时出现错误,这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学校保护学生我可以理解,但出面道个歉,或者实质性惩罚一下都不为过,然而这些都不了了之,想到历史上种种屈辱与鲜血,实在令人扼腕。
我常被人嘲讽是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我理解不了岛国文化的各种梗,也做不了“宽容大度”、“不计前嫌”。我热爱我的国家和民族,热爱我们的历史与文化,我不宣扬战争报复,但我不想让我们总是作为暴力的受害者。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丛林法则,与列强讲和平,就如同与强盗谈道义。道不同不相为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才是正道。既要有人性,也不能磨灭兽性。一味的祈求和平,不会带来真正的和平,还要有强大的国防以及敢战善战的决心。教员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最后一个“必”字彰显的不仅仅是战斗到底的决心,还有反击的程度,要么不打,要打就把方打疼,不手软、不留情,才是保持长久和平的最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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