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主任郑金雄教授在解读报告(央广网发 主办方供图)
央广网厦门5月29日消息(记者陈庚)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28日举行《法律传播学》课程媒体公开课,并与法智融媒联合发布了全国首份《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在5114位有效样本中,超过90%的人听说过《民法典》,知晓率非常高。“这说明,经过一年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民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非常高,形成了明显的宣传效果。”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主任郑金雄教授说。
受访者对《民法典》部分内容的认知也能看出宣传效果。在关于“被高空抛物但没办法找到是谁扔的,受害者该怎么办”的问题中,选择“起诉整栋楼,当然个别住户能够证明这东西不是自己扔的除外”的受访者达77.38%,反映出民众对“高空抛物”责任问题的认知程度较高,民法典传播工作效果不错。
不过,受访者对大多数具体内容的回答,准确度并不太高。比如,关于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利,有大约50%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或者不享有;关于小区内的电梯广告收入、外墙广告收入或者有约定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收入等共有区域的红利收入应归谁享有的问题,准确回答率仅为43.86%;关于“离婚冷静期”具体是多少天的问题,也仅有48.5%的受访者选择了30天。
报告分析称,由此可以看出,民众对于《民法典》具体内容还存在认知更新滞后、认知欠缺、认知不足的问题,整体认知程度还有待提高。
发布现场(央广网发主办方供图
从报告认知基本情况和不同群体认知要点看,65.47%受访者表示学习民法典会引导他们从法律角度对某一事物进行评判,52.34%受访者表示在处理事务时会想到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报告认为,这说明民法典传播进一步促进了公民守法意识的自觉养成,初步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但是只有少部分愿意主动了解乃至系统学习,整体上各年龄段人群表现出的认知意愿还是相对被动。
此外,51.32%受访者表示遇到纠纷时会想到人民法院是怎么处理的。这说明民法典能否得到顺利实施,不仅仅是法律条文规定内容,更重要的意义是这些规定在现实能不能得到执行。报告指出,这是因为,法律条文所规定的责任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是对公民的一种承诺,如果这种承诺得不到执行或者执行有缺陷的话,那么这种承诺本身不具有可信,法律就不可能诱导或者激励人们选择社会所希望的行为。
在受访者个体对于《民法典》信息的互动方式偏好方面,有56.28%的受访者表示,当阅读到自己认为有用的《民法典》信息时,他们会将其分享到社交软件和平台,但更进一步的互动(例如评论、发弹幕等)比较受限。32.89%受访者表示民法典知识是通过人际传播获得,39%的受访者回答对民法典感兴趣的原因是“关注法治动态,便于社交”,37.71%的受访者表示平时所看到的民法典内容能在社交中与他人分享,这意味着民法典经过一周年的传播,逐渐成为公共社交话题。
报告还显示,受访者了解《民法典》信息的形式主要倾向于视频,比例高达77.95%,明显高于漫画、海报、图画(占比47.6%)与文字(41.29%)等形式。视频已经成为最受民众关注的传播形式。
报告最后为民法典传播提出系列建议。针对受众将视频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形式,报告建议通过各种手段提升视频传播的知识信息密度,比如借助技术的力量为短视频赋能。短视频平台可以考虑将智能推荐转为构建视频知识图谱,通过AI技术将相关联的内容构建成体系。减轻“信息茧房”效应给信息收集与学习的负面影响。
报告还建议充分利用不同时间节点来开展《民法典》宣传,面向社会生活挖掘案例素材,适当开展组织学习与线下普法以兼顾不同人群,将《民法典》相关知识纳入青少年教学内容与考试大纲,打造青少年《民法典》学习硬杠杆。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致辞(央广网发 主办方供图)
厦门大学法学院宋方青院长认为,《民法典》是否得到顺利实施,能否有效发挥其社会功能,社会认知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这次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开展的《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活动,将为进一步提升《民法典》传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精准的决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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