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改革进行到底”优秀改革案例报道⑦
湘潭县探索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
监督执纪直抵“神经末梢”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雨芬
2020年4月,湘潭县纪委监委在石潭、杨嘉桥、花石3个乡镇试点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12月,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全县320个村实现派驻村级纪检员全覆盖。一年来,派驻村级纪检员认真履职,在全过程、全天候监督,打通微权力运行贴身监督“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反腐一线“哨兵”。
谁来监督?
“这个程序不符合规定,得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今年3月中旬,湘潭县谭家山镇高丰村在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时,考虑到村民大多外出务工,难得凑齐开会人数,准备经村“两委”提名后直接任命,派驻村级纪检员唐左旗得知情况后及时制止,并告知选举程序。随后,村“两委”严格按程序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两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在农村基层监督一线,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是制约监督实效的一大短板,推进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监督的现状。
针对这一现象,从去年4月份开始,湘潭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按照“县派乡管”的模式,在石潭、花石、杨嘉桥三个乡镇试点,选派了76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担任派驻村级纪检员。12月底,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湘潭县明确,派驻村级纪检员主要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中选派,各村设立纪检工作联络室,构建“一室三员”村级监督体系,由派驻村级纪检员担任负责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工作人员,统筹村级监督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互相制约”的工作格局。
为什么主要从第一书记中选派?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出于不增加人员编制的考虑,更重要的是,第一书记长期驻村从事帮扶工作,熟悉村上情况,由他们来担任派驻村级纪检员,可以充分发挥驻村优势,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的近距离、全天候监督。
怎么监督?
2020年5月初,湘潭县石潭镇象塘新村派驻村级纪检员丁志勇接到举报,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未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低价出租原枫树亭学校学农基地。于是,他按照问题上报有关程序,迅速开展线索初步摸排,并将该问题及时上报石潭镇纪委,同时积极协助镇纪委开展初核工作。后查明问题属实,经石潭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湘潭县派驻村级纪检员聚焦“四项职责”,有效开展贴身监督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理顺派驻村级纪检员工作机制,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督各有侧重,一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湘潭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在全县推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派驻村级纪检员的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赋予派驻村级纪检员四项基本职责,即监督驻在村村“两委”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情况;指导和监督驻在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对驻在村“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制度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监督驻在村村“两委”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
监督方式上,通过开展日常监督、问题上报和教育提醒等3种方式,让监督更加细化、更具针对性。派驻村级纪检员聚焦村“两委”干部小微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特别是针对村干部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及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并向乡镇纪委或县纪委监委报送问题线索。
该项制度自全面铺开以来,今年第一季度,派驻村级纪检员共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1996人次,参与会议监督1807次,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258次,对“三重一大”项目开展起底式再监督、再检查358次,发现并上报群众反映的问题81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08个,其中党员干部党性党风问题5个,换届纪律问题18个。
“我们之前监督村上缺乏有力的抓手,实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让我们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村一级,实现从一个点到多个点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乡镇纪委力量不足的短板。”湘潭县谭家山镇纪委书记刘泽林说。
如何长期监督好?
“种粮大户反映村里几口主要山塘有渗水现象,担心会影响到春耕用水,我认为有必要组织村‘两委’就此事商讨对策。”今年3月,湘潭县排头乡纪委组织各派驻村级纪检员对各村春耕备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该乡狮龙村派驻村级纪检员胡习洲在走访种粮大户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及时向乡纪委进行了反馈。
在乡纪委的督促下,乡农业、水利部门和狮龙村村“两委”迅速制定对策,决定由乡政府提供材料,村里筹工筹劳对山塘塘堤进行加固。确定对策后,胡习洲又奔走于狮龙村各组之间,召开组长户主会议,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上兴修水利的工作中来。短短一周时间,狮龙村完成了对骨干山塘塘堤的加固和渠道清淤,有效确保了农田用水。
乡、村监督力量联动,是提升派驻村级监督质效的一次有益探索。目前,湘潭县纪委监委正在探索由各乡镇纪委统一调配,一次一授权,开展跨村“交叉”监督检查的监督方式。
改革一旦全面铺开,就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此,湘潭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全面培训+定期督导”“驻地监督+交叉监督”“合并考核+专题考评”“精神激励+物质奖补”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将这项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在队伍管理上,县纪委监委授权各乡镇纪委对派驻村级纪检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县纪委监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县派驻村级纪检员集中业务培训,乡镇纪委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实战培训,不断提高派驻村级纪检员履职水平,提升监督质效。
考核评价方面,明确每半年由各乡镇纪委分别对派驻村级纪检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同时将派驻村级纪检员年度履职情况考核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合并进行,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将在干部推荐、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倾斜。
今年4月,为了解掌握一年来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实施情况,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成立两个调研小组,分赴8个乡镇开展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这项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湘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结构等方面继续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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