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4月期间,16人利用境外“某网络游戏赌博平台”APP跨境开设赌场,代理售卖网络赌博金币及赌分,并通过低进高出卖给赌客上下分,以“吃差价”从中获取巨额利益。于5月24日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叶斌律师评析】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1.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2.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3.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 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4.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5.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 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叶斌律师提醒】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会见可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心理辅导,律师越早会见起到的作用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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