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河南洛阳的一家电影院中,一名约4岁的小男孩反复拍打电影荧幕,时间持续30分钟,其监护人在此期间并未有效阻止,严重损坏了影院荧幕,造成影院损失近2万元,也影响其他观众看电影。对此,其监护人无丝毫道歉,并替小孩辩解道,影院没说不能拍。
根据电影院关于放映厅的监控记录显示,在其电影影片的播放过程中,一个小男孩突然离开座位,跑到荧幕前进行拍打,甚至跑来跑去,其监护人无丝毫阻止,期间男童的监护人曾下来一次把小男孩带回到了座位上,但是好景不长,很快男童就再次跑过去拍打荧幕。无独有偶,不久前广东东莞也发生类似事件,造成影院十几万的损失,其家长与此次发生事件反应如出一辙。
电影院工作人员说道,小男孩拍打荧幕行为影响观影,顾客意见比较大,他们对厅内这30个 顾客进行了赔付,跟监护人去沟通荧幕赔偿,监护人认为营业方也有一定责任,并且未做到一跟顾客讲荧幕是不可以拍打的,最后也没一个结果。荧幕是受到外力伤破坏后,无法修复的,只能换新,协商过程中也报了警,这个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没有办法约束他,他们现在也比较苦恼。
小男孩伯伯对此说道,想宁事息人的话,就他赔一部分,要全赔你愿意去哪弄就去哪儿,小孩也吓得不敢在家,心理有阴影,他们现在回家给孩子看病。
截至目前,此事还未得到解决。对此,小编想说,电影院一方是未一对一告知观众,观影期间不能拍打荧幕,但是这不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公共道德吗?影响他人观看电影,不顾及他人感受是对的吗?监护人都是受过教育,应该懂得基本的社会公德,孩子年幼无知,难道离开座位那一刻不就应该阻止吗?小孩身心受到伤害,最大的责任不是监护人自己吗?自己过分纵容造成的后果,事后竟然不想付出任何代价,一味逃避推卸责任,这种榜样,对小孩的未来的影响可想而知。
此外,小编也希望各位网友,不可过分溺爱纵容孩子,阻止“中国式”溺爱,洛阳这个有着千年文化底蕴的古城,出现此类事情,着实让洛阳形象受损,无论在哪里,一定要遵守公德,做一个知礼守礼的洛阳公民,为洛阳未来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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