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1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地点: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威海市文化西路193A-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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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中学(威海经区齐鲁商城西侧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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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幼儿教师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地点: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北门综合楼(详细位置:威海临港区浙江路北台州路西、威海四中红绿灯西(乘K6、208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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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审:颜 潇
审核:刘倩倩
编辑:张晓凤
来源:综合威海高区、经区、临港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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