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甘肃榆中县原县委书记、县长因建造“景观工程”,被党纪处罚的案例(6月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地方领导理应立足长远,胸怀百姓,将有限的财力用在民生上,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与幸福感;然该县委书记、县长,却忘记了自已的“初心与使命”,滥用手中之权,热搞起了“景观工程”。
景观工程者,面子工程也。这些看似“气派”的面子工程,不仅涉嫌权力“任性”,加重财政负担,影响民生事业,制约着当地经济持续发展,背离了党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令党和政府的形象蒙羞、受辱。
为此,上级党委理应对“热衷搞面子工程”领导干部,执纪问责,让其为权力“任性”,付出应有的代价,为那些些手握重权的“关键少数”,敲响警钟,让其引以为诫,从中汲取教训,不敢再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了。
党纪无情,触碰到党纪红线,追究其责任无可争辩;然冷静思之,木已成舟,该做的“面子”已做,再进行“问责”,固然能避免“前车之鉴”,然却无法挽回财政资金的耗费,更无法消除在群众中已经形成的不良影响。
现实中,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之所以热衷搞“搞面子工程”,虽原因多样,但归根到底还是其政绩观出了问题,还是其手中的权力太大;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此类怪象,与其事后追责,不如在事前“筑牢防线”。
事前筑防线,能让“面子工程”消除于萌芽之中,能避免资金的耗费,能让不良影响胎死腹中,能避免带来系列的不良影响;毫无疑问,比起事后追责,效果要好得多;那么,如何为面子工程”筑起防线呢?
一是切实改变地方决策“一言堂”。班子成员本是班子的重要组成部份,理应为“一把手”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帮助其科学定夺;为此,既需从制度上杜绝“一言堂”,增强班子成员话语权,更需事后追究“班子成员”责任,倒副其张开吐真言、说实话,杜绝“装聋作哑”、“当老好人”。
二是要充分发挥专家、群众的监督功能。凡遇重大项目上马,地方要依据制度,形成惯例,召开多层次的专家会,耐心听取其建议与要求;要将方案及时公之于众,让群众说话,尊重群众智慧与监督权,让群众意见成为制约“面子工程”的坚固防线。
三是上级党委也需勇于担当,要自觉为其把好关。要形成制度,作出规定,凡资金达一定限额的工程,地方均需要将其方案报告给其上级,让上级立足更高角度,重新进行审视,力避重大项目陷入“面子工程”的泥沼中。
事后追责,虽彰显了党纪之权威,虽能起警示与教育的功效,但却不是破解此类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对“面子工程”,与其事后追责”,还真的不如“事前筑牢防线”,这望有关方面在“筑防线”上,狠下功夫,用足力气,补齐“面子工程”滋生的制度短板。(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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