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6时23分,在诸暨市环城北路千禧路地方,赵某驾驶白色轿车在通过路口时闯黄灯,与孙某驾驶的黑色轿车相撞,白车被撞至差点翻车。
闯黄灯很危险,发生事故还要承担责任;那不闯黄灯,抢在绿灯最后几秒进入路口总没事了吧?蜀黍告诉你,这同样也很危险——
在我们的城市,每一天都有这样“抢”出来的事故发生。等一分风平浪静,抢一秒暗流汹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欲速则后达,还要面临车损人伤,想必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交警提醒:黄灯不是摆设,不要“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也就是说,黄灯亮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就要停车等候下一个绿灯放行,否则就是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过路口,但必须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当闯黄灯遇上抢绿灯,结果往往就是车辆间的亲密接触!
开车宁等一秒,不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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